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余英時:儒家的法家化(轉載)

余英時:儒家的法家化(轉載)

黨吉安 樓主

秦朝亡了,漢朝代之而起,而法家所建立的製度卻延續了下去。漢代一直被古今歷史家認作是儒學得勢的時代,尤其是從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賢良對策,正式“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中國的思想界似乎已成了儒家獨霸的局面。因此近代學人攻擊儒家在歷史上與君主專制互為表裡,便往往以漢武帝的“復古更化”為始點。
在秦始皇時代已不容存身的儒學,過了幾十年,在漢武帝的時代不但捲土重來,而且竟“定於一尊”。這真是思想史上的一個奇蹟。這個奇蹟的出現說明了在這幾十年中儒學本身和客觀的政治情勢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詳細解釋這一段歷史發展勢將遠遠超出本篇的範圍。我現在只能以本文論旨為中心,簡單地說一說漢初儒學在政治性格上所發生的一種基本改變。為了討論的方便起見,我姑且把這一改變稱之為“儒學的法家化”。但是我必須鄭重地補充一句,“法家化”只是漢初儒學發展的一種特殊的方面,決不是它的全部。
所謂“儒學的法家化”,其意義不是單純地指儒家日益肯定刑法在維持社會秩序方面的作用。遠在先秦時代,荀子《王制》和《正論》兩篇已給刑法在儒家的政治系統中安排了相當重要的位置。漢初儒學的法家化,其最具特色的表現乃在於君臣觀念的根本改變。漢儒拋棄了孟子的“君輕”論、荀子的“從道不從君”論,而代之以法家的“尊臣卑臣”論。
漢代第一個在政治上得意的儒生是高祖時代的叔孫通。我們知道劉邦是最鄙視儒生的,但叔孫誦居然用“朝儀”這件事得到了劉邦的常識。原來劉邦雖做了皇帝,而同他一齊打天下的功臣卻都不知禮節。史稱“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高帝患之。”(《史記·叔孫通傳》)於是叔孫通提議由他到魯地去征召他的弟子來“共起朝儀”。他說他願意“採古禮與秦儀雜就之”。他是否有“古禮”作根據似乎大為可疑,因為魯地有兩個儒生便拒絕受召。他們對叔孫通說:“公所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無污我!”但是叔孫通曾任秦廷博士,他所說的“秦儀”恐怕確是貨真價實的。由此可見他為漢廷所訂的朝儀其實即是秦廷那一套“尊君卑臣”的禮節。難怪在施行了之後劉邦要說“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南宋時朱熹便看穿了叔孫通的把戲。朱子說:
叔孫通為綿蕝之儀,其效至於群臣震恐,無敢失禮者。比之三代燕享,君臣氣象,便大不同。蓋只是秦人尊君卑臣之法。(《朱子語類》卷一三五)
叔孫通的“尊臣卑臣”手段尚不止此。後來漢惠帝繼位,在長安的未央宮和長樂宮之間造一條路,已經動工了,叔孫通向惠帝指出這條路設計得不妥,會影響到高祖的廟。惠帝倒肯接受批評,立刻就要毀掉已造成的路段。但是叔孫通卻又不贊成,他說:
人主無過舉。今已作,百姓皆知之。次壞此,則示有過舉。
這就是說,皇帝是永遠不會犯錯誤的。即使真是錯了,也不應公開的糾正,使人民知道皇帝也有過錯。所以皇帝必須用其他曲折的方式來補救自己已犯的過失。“人主無過舉”這句話從此變成皇帝的金科玉律,皇帝的尊嚴真是至高無上的了。(這句話據褚少孫補《史記·梁孝王世家》是周公對成王講的,但我看正是叔孫通一類儒者造出來的,為的是和法家爭結帝王之歡。)太史公說:
叔孫通希世度務,制禮進退,與時變化,卒為漢家儒宗。
這位“與時變化”的“聖人”把“尊君卑臣”變成儒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他是漢代第一個法家化的“儒宗”。
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侯拜相”的儒生是漢武帝時代的公孫弘。《史記·平津侯列傳》說:
丞相公孫弘者,齊菑川國薛縣人也。字季。少時為薛獄吏……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弘為人恢奇多聞,常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儉節。……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令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庭爭。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而又緣飾以儒術,上大說之。二歲中,至左內史。弘奏事,有不可,不庭辯之。嘗與主爵都尉汲黯請閒,汲黯先發之,弘推其後,天子常說,所言皆聽,以此日益親貴。嘗與公卿約議,至上前,皆倍其約以順上旨。
公孫弘真可以說是中國政治傳統中“兩面派”的開山大師。他的“人主廣大,人臣儉節”的主張把“尊君卑臣”的原則更進一步地推廣到君與臣的生活方式之中;他不肯“面折庭爭”便是要閹割先秦儒家的“諫諍”傳統。總而言之,在任何情形之下他都不願意損傷君主的尊嚴。
清代的學者如何焯和沈欽韓都力辨公孫弘本是雜家或刑名(法)家,並非真儒者,其實這一點並非關鍵的所在。公孫弘的同鄉老前輩,即景帝時和黃生爭“湯武受命”的轅固生,曾同他一道被徵到漢庭,轅固生那時已九十餘歲,他警告公孫弘道:
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史記·儒林傳》)
可見這位堅持原則的老儒早已知道公孫弘是靠不住的了。但是公孫弘之所以能致身卿相,卻正是由於他打的是儒家的招牌。《儒林傳》中保存了他請立太學的一篇文獻,讀起來豈不句句講的是儒家“禮樂教化”的道理?《儒林傳》說:“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學士靡然鄉風矣。”大批的法家改頭換面變成了儒生,更加速了儒學的法家化。
漢武帝最欣賞公孫弘以儒術緣飾吏事,而《漢書·循吏傳》序也說:
孝武之世……惟江都相董仲舒、內史公孫弘、兒寬居官可紀。三人皆儒者,通於世務,明習文法,以經術潤飾吏事。天子器之。
那麼什麼才是“緣飾”或“潤飾”呢?《史記·張湯傳》說:
是時上(即武帝)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傳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
據《漢書·兒寬傳》,兒寬便是因習尚書而補為張湯的“廷尉史”的。可見帝王要殺人,除了引據法律條文以外,還要在儒家經典中找根據。現在讓我舉一個實例來說明“儒術緣飾”的作用。《史記·淮南王傳》:
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邪,懷詐偽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倍畔宗廟,妄作妖言。春秋曰:臣無將,將而誅。安罪重於將,謀反形已定。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甚大逆無道,當伏其法。
懂得漢代法律的人一定知道,“大逆無道”、“謀反”等罪名已足夠置淮南王於死地,而膠西王更引春秋“臣無將,將而誅”之文,顯見為架床疊屋,似無必要。其實不然,中國歷史上有些帝王殺人,不但要毀滅人的身體,更要緊的是毀滅人的精神。戴震說:
酷吏以法殺人,後儒以理殺人,浸浸乎舍法而論理,死矣,更無可救矣。(《與某書》)
又說:
人死於法,猶有憐之者,死於理,其誰憐之?(《孟子字義疏證》)
漢代的“經義斷獄”比戴東原所說的還要可怕,人不但死於法,而且同時又死於理。這才是“更無可救矣”!董仲舒著了一部《春秋斷獄》(又叫《春秋決事比》),把《春秋》完全化為一部法典,更是“儒學法家化”的典型例證。王充說:
董仲舒表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然而春秋漢之經,孔子製作,垂遺於漢。論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論衡·程材》篇)
所以“緣飾”兩字,我們萬不可看輕了,以為只是裝潢門面之事。其實法律只能控制人的外在行動,“經義斷獄”才能深入人的內心。硬刀子和軟刀子同時砍下,這是最徹底的殺人手段。清代的趙翼說“漢初法制未備”,所以才要用“經義斷事”(《廿二史札記》卷二),那簡直是不著邊際的歷史斷案。叔孫通嘗“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見《晉書》三十卷《刑法志》)這顯然是在為統治者擴大並加密法網,竟至傍及律外,更不可視為“法制未備”了。馬端臨論《春秋決事比》時曾沉痛地說:
決事比之書與張湯相授受,度亦災異對之類耳。(武)帝之馭下,以深刻為明;湯之決獄,以慘酷為忠。而仲舒乃以經術附會之。王(弼)、何(晏)以老莊宗旨釋經,昔人猶謂其深於桀、紂,況以聖經為緣飾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殺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又按漢刑法志言,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下,張湯以峻文決理,於是見知腹誹之獄興。湯傳又言,湯請博士弟子治春秋、尚書者補廷尉史。蓋漢人專務以春秋決獄,陋儒酷吏遂得因緣假飾。往往見二傳(按:公羊、轂梁)中所謂“責備”之說、“誅心”之說、“無將”之說,與其所謂巧詆深文者相類耳。聖賢之意豈有是哉!(《文獻通考》卷一八二)
這才真正揭破了漢代“春秋斷獄”的真相。兩千年來,中國知識分子所遭到的無數“文字獄”不正是根據“誅心”、“腹誹”之類的內在罪狀羅織而成的嗎?追源溯始,這個“以理殺人”的獨特傳統是和漢儒的“春秋斷獄”分不開的。換句話說,它是儒學法家化的一種必然的結果。馬端臨責備董仲舒的話也許太過。董氏在主觀願望上很可能是想因勢利導,逐漸以“德”化“刑”,但就此下漢代歷史的實況說,馬端臨的論斷是很難動搖的。漢以後雖不再用“春秋斷獄”,但漢儒既已打開了“誅心”之路,程、朱的理學便同樣可資帝王的利用。明和清雍正便抽像地繼承了漢武帝的傳統。章太炎解釋戴震“以理殺人”的歷史背景道:
明誦洛(程)閩(朱)言,又自謂法家也。儒法相漸,其法益不馴……洛閩諸儒制言以勸行已,其本不為長民。故其語有廉峻,而亦時時軼出。夫法家者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與行己者絕異。任法律而參洛閩,是使種馬與良牛並駟,則敗績覆駕之術也。清憲帝(雍正)亦利洛閩,刑爵無常,益以恣難。……吏惑於視聽,官因於詰責,惴惴莫能必其性命。冤獄滋煩,莫敢緩縱,戴震生雍正末,見其詔令謫人不以法律,摭取洛閩儒言以相稽。覘司穩微,罪及燕語。九服非不寬也,而迥之以叢棘,令士民搖手觸禁。其壺傷深。(《太炎文錄初編》卷一《釋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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