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胡適: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殘虐狂(高全之)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 ------------------------------一《水滸》版本出現的小史這三百年來,大家都讀慣了金聖嘆的七十一回本《水滸傳》,很少人知道《水滸傳》的許多古本了。 《水滸傳》古本的研究只是這十年內的事。十年之中,居然有許多古本出現,這是最可喜的事。十年前(民國九年七月)我開始做“水滸傳考證”的時候,我只有金聖嘆的七十一回本和坊間通行而學者輕視的《徵四寇》。那時候我雖然參考了不少的旁證,我的許多結論都只可算是一些很大膽的假設,因為當時的證據實在太少了。 (《胡適文存》初排本卷三,頁81—146)但我的《水滸傳考證》引起了一些學者的注意,遂開了搜求《水滸傳》版本的風氣。我的《考證》出版後十四個月之內,我便收到了這些版本:(1)李卓吾批點《忠義水滸傳》百回本的第一回到第十回,日本岡島璞翻明刻本(1728 年刻)。(2)《忠義水滸傳》百回本的日文譯本,岡島璞譯(1907 年排印)。(3)《忠義水滸傳》百十五回本,與《三國志演義》合刻,名為《英雄譜》,坊間名為《漢宋奇書》(有熊飛的序,似初刻在崇禎末年)。(4)百二十四回本《水滸傳》(光緒己卯,即1879 年,人道堂藏版,有乾隆丙午年的序)。此外,我還知道兩種版本:(5)百十回本《忠義水滸傳》,也是與《三國志》合刻的《英雄譜》本(日本鈴木虎雄先生藏)。(6)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明刻本(日本京都府立圖書館藏,有楊定見序)。這兩種我當時雖未見,卻蒙日本學者青木正兒先生把他們的回目和序例都抄錄了寄給我。我有了這六種版本作根據,遂又作了一篇《水滸傳後考》。 《胡適文存》初排本卷三,頁147—184)這是民國十年六月的事。民國十二年左右,我知道有三四部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全書》出現,涵芬樓得了一部,我自己得了一部,還有別人收著這本子的。後來北京孔德學校收著一部精刻本,圖畫精緻可愛。民國十三年,李玄伯先生的侄兒興秋在北京冷攤上得著一部百回本《忠義水滸傳》。據玄伯說:(《重刊忠義水滸傳序》)觀其墨色紙色,的是明本。且第一冊圖上每有新安刻工姓名,尤足證明即郭英(適按:當作郭勳。)在嘉靖年間刻於新安者。明代《水滸》面目,遂得重睹。我不曾見著興秋先生的原本,但此書既名《忠義水滸傳》,似非郭武定的舊本,因為我們從百二十回本的發凡上知道“忠義”二字是李卓吾加上去的新安刻工姓名,算不得證據,因為近幾百年的刻圖工人,要算徽州工人為最精,至今還有刻墨印的專業。故我們只能認李先生的百回本是李卓吾的《忠義水滸傳》的一種本子。 (玄伯的本子沒有“引首”一段,只從張天師祈禳起,與日本翻刻的李卓吾本稍不同,不知是否偶闕這幾頁)玄伯先生於民國十四年把這部百回本標點排印出來,於是國中遂有百回本的重印本。 (北京錫拉胡同一號李宅發行,裝五冊,價二元七角)前年商務印書館把涵芬樓所藏的百二十回本《水滸傳》也排印出來,因為我的序遲遲不能交卷,遂延到今年方才出版。總計近年所出的《水滸傳》版本,共有下列各種:甲、七十一回本(金聖嘆本);乙、《徵四寇》本(亞東圖書館《水滸續集》本);丙、百十五回本(《英雄譜》本);丁、百十回本(《英雄譜》本。鈴木虎雄藏);戊、百二十四回本(胡適藏);己、李卓吾《忠義水滸傳》百回本;(1)李玄伯排印本;(2)日本岡島璞翻刻前二十回本;(3)日本岡島璞譯本。庚、《忠義水滸全書》百二十回本。二十年來關於《水滸傳》演變的考證十年前我研究《水滸傳》演變的歷史,得著一些假設的結論,大致如下:(1)南宋到元朝之間,民間有種種的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有《宣和遺事》和龔聖與的“三十六人讚”可證。(2)元朝有許多“水滸”故事,但沒有《水滸傳》。有許多元人雜劇可證。(3)明初有一部《水滸傳》出現,這部書還是很幼稚的。我們叫它作“原百回本《水滸傳》”。這部書也許是羅貫中作的。(4)明朝中葉,約當弘治正德時期,另有一種七十回本《水滸傳》出現。我假定這部書是用“原百回本”來重新改造過的,大致與現行的金聖嘆本相同。這部書也許是“施耐庵”作的,但“旋耐庵”似是改作《水滸傳》的託名。(5)到了明嘉靖朝,武定侯郭勳家里傳出一部定本《水滸傳》來,有新安刻本,共一百回,我們叫它作“百回郭本”。我假定這部書的前七十回全採“七十回本”;後三十回是刪改“原百回本”的後半部的。 “原百回本”後半有“徵田虎”和“徵王慶”的兩大部分,郭本都刪去了,卻加入“征遼國”一大段。據說舊本有“致語”,郭本也刪去了。據說郭本還把閻婆事“移置”一番。這幾點都是“百二十回本”的發凡裡指出的郭本與舊本的不同之點。 (郭本已不可得,我們只知道李卓吾的百回本)(6)明朝晚年有楊定見、袁無涯編刻的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全書》出現。此本全採李卓吾百回本,而加入“徵田虎”、“徵王慶”兩大段。但這兩段都是改作之文,事實與回目皆與別本(《徵四寇》、百十五回本、百十回本、百二十四回本)絕不相同;王慶的故事改變更大。(7)到金聖嘆才有七十一回本出現,沒有招安和以後的事,卻多盧俊義的一場夢,其他各本都沒有這場夢。(8)七十一回本通行之後,百回本與其他各本都漸漸稀少,於是書坊中人把舊本《水滸傳》後半部印出單行,名為《徵四寇》。我認《徵四寇》是“原百回本”的後半,至少其中徵田虎、王慶的兩部分是“原百回本”留剩下來的。這是我九年十年前的見解的大致。當時《水滸》版本的研究還在草創的時期,最重要的百回本和百二十回本,我都不曾見著,故我的結論不免有錯誤。最大的錯誤是我假定明朝中葉有一部七十回的《水滸傳》。 《胡適文存》初排本卷三,頁171—176)但我舉出的理由終不能叫大家心服;而我這一種假設卻影響到其餘的結論,使我對於《水滸傳》演變的歷史不能有徹底的了解。六七年來,修正我的主張的,有魯迅先生,李玄伯先生,俞平伯先生。魯迅先生的主張是:原本《水滸傳》今不可得。 ……現存之《水滸傳》,則所知者有六本,而最要者四。一曰一百十五回本《忠義水滸傳》,前署“東原羅貫中編輯”,明崇禎末與《三國演義》合刻為《英雄譜》,單行本未見。 ……文詞蹇拙,體制紛紜,中間詩歌亦多鄙俗,甚似草創初就,未加潤色者。雖非原本,蓋近之矣。 ……又有一百十回之《忠義水滸傳》,亦《英雄譜》本。 ……別有一百二十四回之《水滸傳》,文詞脫略,往往難讀,亦此類。二曰一百回本《忠義水滸傳》,……武定侯郭勳家所傳之本,……今未見。別有本,亦一百回,有李贄序及批點,殆即出郭氏本,而改題為“施耐庵集撰,羅貫中纂修”。 ……文辭乃大有增刪,幾乎改觀,除去惡詩,增益駢語,描寫亦愈入細微。如述林沖雪中行沽一節,即多於百十五回本者至一倍餘。三曰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全書》,亦題“施耐庵集撰,羅貫中纂修”。 ……全書自首至受招安,事略全同百十五回本;破遼小異,且少詩詞,平田虎、王慶,則並事略亦異。而收方臘又悉同。文詞與百回本幾無別,特於字句稍有更定。 ……詩詞又較多,則為刊時增入。 ……發凡雲:“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複見,乃後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損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郭武定本即舊本移置閻婆事,甚善。其於寇中去王、田而加遼國,猶是小家照應之法,不知大手筆者正不爾爾。”是知《水滸》有古本百回,當時“既不可複見”;又有舊本,似百二十回,中有“四大寇”,蓋謂王、田、方及宋江,即柴進見於白屏風上御書者。郭氏本始破,其拘,削王、田而加遼國,成百回;《水滸全書》又增王、田,仍存遼國,復為百二十回。 ……然破遼故事,慮亦非始作於明。宋代外敵憑陵,國政弛廢,轉思草澤,蓋亦人情,故或造野語以自慰;復多異說,不能合符,於是後之小說既以取捨不同而分歧,所取者又以話本非一而違異。田虎、王慶在百回本與百二十回本,名同而文迥別,殆亦由此而已。惟其後討平方臘,則各本悉同,因疑在郭本所據舊本之前,當又有別本,即以平方臘接招安之後,如《宣和遺事》所記者,……然而證信尚缺,未能定也。總上五本觀之,知現存之《水滸傳》實有兩種:其一簡略,其一繁縟。胡應麟(《筆叢》四十一)雲:“餘二十年前所見《水滸傳》本,尚極足尋味。十數載來,為閩中坊賈刊落,止錄事實,中間遊詞餘韻神情寄寓處一概刪之,遂不堪覆瓿。複數十年,無原本印證,此書將永廢。”應麟所見本,今莫知如何。若百十五回簡本,則成就殆當先於繁本,以其用字造句,與繁本每有差違,倘是刪存,無煩改作也。 ……四曰七十回本《水滸傳》。 ……為金人瑞字聖嘆所傳,自云得古本,止七十回,於宋江受天書之後,即以盧俊義夢全夥被縛於嵇叔夜終。 ……其書與百二十回本之前七十回無甚異,惟刊去駢語特多;百廿回本發凡有“舊本去詩詞之繁累”語,頗似聖嘆真得古本然文中有因刪去詩詞而語氣遂稍參差者,則所據殆仍是百回本耳。 ……《中國小說史略》,頁141—148)魯迅先生之說,很細密周到,我很佩服,故值得詳細徵引。他的主張,簡單說來,約有幾點:(1)《水滸》古本有兩種,其原百回本在晚明已不可複見,但還有一種百二十回的舊本,中有“四大寇”,謂王、田、方及宋江。(2)也許還有一種古本,招安之後即接敘徵方臘。(3)這些古本的真相已不可考,但百十五回本的文字“雖非原本,蓋近之矣”。(4)一百回的郭刻本與李卓吾本,刪田虎、王慶兩大段,而加遼國。文字大有增刪,幾乎改觀,描寫也更細密。(5)一百二十回本的文字,與百回本幾乎無分別,加入改作的田虎、王慶兩大段,仍保存征遼一大段。(6)總而言之,《水滸傳》有繁本與簡本兩大類:百十五回本,百十回本,與百二十四回本,屬於簡本;百回本與百二十回本,屬於繁本。明人胡應麟(生1551 年,死在1600 年以後。)以為簡本是後起的,是閩中坊賈刊落繁本的結果。魯迅先生則以為簡本近於古本,繁本是後人修改擴大的。(7)七十回本是金聖嘆依據百回本而截去後三十回的,為《水滸傳》最晚出的本子。俞平伯先生的《論〈水滸傳〉七十回古本的有無》(《小說月報》十九卷四號,頁505—508)即採用魯迅先生的主張,不承認有七十回古本。魯迅先生曾說:又簡本撰人止題羅貫中……比郭氏本出,始著耐庵,因疑施乃演為繁本者之託名,當是後起,非古本所有。平伯承認此說,列為下表:簡本百回羅貫中繁本百回施耐庵羅貫中金本七十一回施耐庵平伯又指出聖嘆七十一回本的特點,除掉偽作施耐庵序之外,只多了第七十一回的盧俊義的一場惡夢。平伯以為這一夢是聖嘆添入的。他說:依適之《後考》的說法,……是各本均無此夢也。適之以為聖嘆曾有的古本,豈不成為孤本乎?李玄伯先生(宗侗)重印百回本《水滸傳》時,作了一篇很有價值的《讀水滸記》,其中第一節是“《水滸》故事的演變”,很有獨到的見解。玄伯先生說,《水滸》故事的演變,可分四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先有口傳的故事,不久即變成筆記的《水滸》故事。這時期約當北宋末年以至南宋末年。玄伯說:這種傳說當然是沒有系統的,在京東的注意梁山泊,在京西的注意太行山,在兩浙的注意平方臘,並且各地還有他所喜愛的中心英雄。這還是《水滸》故事口傳的時期。這時期的經過不甚久,因為南宋時已經有了筆記的《水滸》故事了。玄伯引龔聖與的宋江三十六人讚序和《宣和遺事》為證。他說:但是那時的記載,……只是短篇的。這種本子現時固然逸失了,我卻有幾個間接的證據。(一)現在《水滸傳》內,常在一段大節目之後加一句“這個喚作……”,如……“這個喚做《智取生辰綱》”。大約以前有段短篇作品,喚作“《智取生辰綱》”,所以結成長篇以後,還留了這麼一句。(二)宋江等在梁山,忽然敘寫他們去打華州,似乎非常的無道理,但是我們要明白了初一步的《水滸》是短篇的,是無系統的,就可明白了這無道理的理由。上邊我說過,梁山左近有梁山的《水滸》故事,京西有京西的《水滸》故事。龔聖與的讚有四處“太行”字樣,足可證說宋江等起於京西的,在當時頗盛行。華州事即京西故事之一。後人想綜合京東京西各種為一長篇,想將宋江從京東搬到京西,只好牽出史進被陷,……以作線索了。玄伯又說:這些短篇《水滸》故事,是與元代的雜劇同時或稍前的。元曲的《水滸》劇即取材於這些篇。因為他們的傳說、作者、產地的不同,所以內容常異,雜劇內人物的性格也因取材的不同而不一致。第二個時期,約在元明之間,“許多的短篇筆記,連貫成了長篇,截成一回一回的,變作章回體的長篇《水滸》故事”。玄伯很大膽地假定當時至少有所謂“《水滸》四傳”:第一傳的事蹟,約等於百回本的第一回至第八十回所包含的,就是從誤走妖魔起,至招安止。第二傳是百回本的第八十回至第九十回,平遼一段。第三傳是百回本所無,徵田虎、王慶一段。第四傳是百回本第九十回至一百回,平方臘一段。為什麼說《水滸》四傳,而不說一傳呢?重要的理由是四傳內的事蹟互相衝突。在短篇的時候,各種故事的產生,地點不同,流傳不同,互相衝突的地方在所不免。如果當時就直接的成為一傳,……自應刪去沖突字句,前後照應。現在所以不如此者,恰因是經過四傳分立的階段,在合成一傳則衝突者,在四傳各身固不必皆衝突也。玄伯舉了幾條證據:第一條即是我十年前指出王進即是王慶的化身。 (《水滸傳考證》頁125,《後考》頁159—161)玄伯不信我的主張,他的解釋是“兩卷或者同一藍本”。第二條是我九年前指出智真和尚兩次送給魯智深的四句終身偈語,前後不同,我疑心前四句是七十回本所獨有。 (《後考》頁173—174)玄伯說:“以前大約相傳有智真長老贈四句言語的這回事,兩傳皆竊仿罷了”。第三條證據是前傳的蓼兒窪是梁山泊的一部分,而方臘傳裡卻把蓼兒窪認為楚州南門外的一塊地方。玄伯又說:即以文體而論,四傳亦不甚相同,且所用地名,亦多古今的分別,皆足證明各傳非一人一時之所集,更足證各傳集成時的先後。前傳及徵方臘傳,徵二寇傳較老,征遼傳次之。徵方臘傳所用宋代的地名最多。 ……前傳經後人修改處似較多。 ……第三時期,約在明代,“即將《水滸》長篇故事,或二傳,或三傳,或四傳,合成更長篇的《水滸傳》。百回本即合三傳(前傳,征遼,徵方臘。)而成,百二十回本即合四傳而成者。……因為他們是分開的,自成一段,所以合二傳,三傳,四傳,皆無不成”。第四時期,即清初以後,“田、王,征遼,方臘三傳皆被刪去,前傳亦被刪去七十一回以後的事蹟,加了盧俊義的一夢,變作現行的七十回本。這種變化,完全是獨出心裁。他雖假託古本,這個古本卻似並未存在過”。李玄伯先生之說,有很大膽的假設,有很細密的推論,我也很佩服,所以也詳細摘抄在這裡。三我的意見玄伯先生的四期說,我最贊成他的第一時期。他指出最初的《水滸》故事是短篇的,沒有系統的,不一致的,並且各地有各地最喜歡的英雄。玄伯是第一個人發現這種“地方性”,可以解決許多困難。元人雜劇裡的《水滸》故事,便是從這種有地方性的短篇來的。但玄伯說的第二時期,我卻不敢完全贊同。他假定最早的長篇《水滸》故事曾經過所謂“四傳”的過渡時期。他說:如果當時就直接的成為一傳,……自應刪去沖突字句,前後照應。 ……這個理由,我認為不充分。百回本是結合成一傳的了,前後並不衝突,衝突的字句都刪去了。百十五回本和百二十四回本也是結成一傳的,其中便有前後衝突的地方,如既有王進被高俅陷害,又有王慶被高俅陷害;既有高俅投奔柳世權,又有高俅投奔柳世雄。可見衝突字句的有無,全靠改編的人的本事高低,並不關曾否經過四傳的階段。況且四傳之說,本身就很難成立。第一傳從開篇說到招安,還可成一傳。第二傳單說征遼,第三傳單記徵田虎、王慶,第四傳單記徵方臘,似乎都不能單獨存在罷?如果真有這三傳,它們也不過是三種短篇與“《智取生辰綱》”、《大鬧江州》,有什麼分別?既是獨立的短篇,便應該屬於玄伯所謂第一時期,不應該別立所謂第二時期了。故“四傳”之說,我認為大可不必有,還不如魯迅先生的“話本不同”說,可以免除更多的困難。魯迅先生與玄伯都主張一種“多元的”說法。魯迅說:後之小說既以取捨不同而分歧,所取者又以話本不同而違異。這是說《水滸傳》原本有各種“話本不同”,他假定有百回古本,有述“四大寇”的百二十回本,又有招安之後直接平方臘之別本,又有破遼的故事,其來源也許在明以前。 ——這便是四種或三種長篇古本了。這種多元的長篇全傳說,似乎比玄伯的“四傳”說滿意得多。大概最早的長篇,頗近於魯迅先生假定的招安以後直接平方臘的本子,既無遼國,也無王慶、田虎。這個本子可叫做“X”本。玄伯先生也認為前傳與徵方臘傳用的地名最為近古。不但如此,征遼與徵田虎、王慶三次戰事​​都沒有損失一個水滸英雄,只有徵方臘一役損失過三分之二。這可見徵方臘一段成立在先,後人插入的部分若有陣亡的英雄,便須大大的改動原本了。為免除麻煩起見,插入的三大段只好保全一百零八人,一個不叫陣亡。這是一種證據。徵田虎、王慶時收的降將,如馬靈、喬道清之流,在徵方臘一役都用不著了。這也可見徵方臘一段是最早的,本來沒有這些人,故不能把他們安插進去。這又是一種證據。這個“X”本,也許就是羅貫中的原本。後來便有人誤讀《宣和遺事》裡的“三路之寇”一句話,硬加入田虎、王慶兩大段,便成了一種更長的本子,也許真有百二十回之多這個本子可叫做“Y”本。後來又有一種本子出來,沒有王慶、田虎兩大段,卻插入了征遼國的一大段。這個本子可叫做“Z”本。魯迅先生疑心征遼的故事起於明以前,也許在南宋時。玄伯先生則以為征遼的一傳最晚出。我想玄伯先生的話,似乎最近事實。這三種古本的回數,現在已不可考了。大概“X”本不足百回,“Y”本大概在百回以外,“Z”本大概不過百回。到了明朝嘉靖時代,武定侯郭勳家里傳出一部《水滸傳》,有新安刻本,有汪太函(道昆)的序,託名“天都外臣”。 (此據《野獲編》)汪道昆字伯玉,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與王世貞齊名,是當時的一個大文學家。他是徽州人,此本又刻在徽州,也許汪道昆即是這個本子的編著者。當時武定侯郭勳喜歡刻書,故此書假託為郭家所傳。郭勳死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也許此本刻出時,他已死了,故更容易假託。其時士大夫還不敢公然出名著作白話小說,故此本假託於“施耐庵”。這個本子,因為號稱郭勳所傳,故我們也稱為“郭本”。近見鄧之誠先生的《骨董瑣記》卷三有云:聞繆藝風丈雲:光緒初葉,曾以白金八兩得郭本於廠肆,書本闊大,至一尺五六寸,內赤髮鬼尚作尺八腿,雙槍將作一直撞雲。繆先生死後,他的藏書多流傳在外,但這部郭本《水滸傳》至今無人提及,不知流落在何方了。百二十回本的發凡說:郭武定本,即舊本,移置閻婆事甚善,其於寇中去王、田而加遼國,猶是小家照應之法,不知大手筆者正不爾爾。如本內王進開章而不復收繳,此所以異於諸小說,而為小說之聖也軟!又說:舊本去詩詞之煩蕪,……頗直截清明。又說:訂文音字,舊本亦具有功力,然淆訛舛駁處尚多。總以上所說,郭本可知之點如下:(1)王進開章,與今所見各本同。(2)移置閻婆事,不知如何移置法。(3)去王慶、田虎二段。(4)加遼國一段。(5)刪去詩詞。(6)有訂文音字之功。(7)據繆荃孫所見,書本闊大,其中雙槍將作一直撞,還保存《宣和遺事》的舊樣子;赤髮鬼作尺八腿,則和龔聖與《宋江三十六人讚》相同。我們關於郭本,所知不過如此。胡應麟說:餘二十年前所見《水滸傳》本,尚極足尋味。十數載來,為閩中坊賈刊落,止錄事實,中間遊詞餘韻神情寄寓處,一概刪之,遂不堪覆瓿。後數十年,無原本印證,此書將永廢。胡應麟生於一五五一年(據王世貞《石羊生傳》),當嘉靖三十年。他的死年不可考,他的文集(《少室山房類藁》,有《四庫全書》本,有《續金華叢書》本)裡無萬曆庚子(1600)以後的文字,他死時大概年約五十歲。他說的“二十年前所見《水滸傳》本”,當是他少年時,約當隆慶、萬曆之間,當西曆一五七二年左右。他所見的本子,正是新安刻的所謂郭本。他說那種本子“尚極足尋味”,中間多有“遊詞餘韻神情寄寓處”,更證以上文所引“王進開章”的話,我們可以斷定郭本的文字必定和李贄批點的《忠義水滸傳》百回本相差不遠。李贄(卓吾)死在萬曆三十年(1602),年七十六。今世所傳《忠義水滸傳》,大概出於李贄死後,因為他愛批點雜書,故坊賈翻刻《水滸傳》,也就借重這一位身死牢獄而名譽更大的名人。日本岡島璞翻刻的《忠義水滸傳》,有李贄的《讀忠義水滸傳序》一篇。此序雖收在《焚書》及《李氏文集》,但《焚書》與《文集》皆是李贄死後的輯本,不足為據。比如《三國演義》之有金聖嘆的“外書”,似是書坊選家的假託。若李氏批點本《水滸傳》出在一六○○年以前,胡應麟藏書最多,又很推崇《水滸傳》,不應該不見此本。故我疑心李氏批點本是一六○○年以後刻印的,大概去李氏之死不很久,約當一六○五年左右。大概郭本流傳不多,而閩中坊賈刪節的本子卻很盛行,當時文學家如胡應麟之流,都曾感覺惋惜,於是坊賈有翻刻郭本的必要,遂假託於李贄批點之本。試看岡島璞翻刻本所保存的李贄批語,與百二十回本的批語,差不多沒有一個字相同的。如第二回,兩本各有十幾條眉批,但只有一條相同。兩本同是所謂李贄批點本,而有這樣的大不同,故我們可以斷定兩本同是假託於李贄的。這種李氏百回本,大概是根據於郭本的,故我們可以從這種本子上推論郭本的性質。郭本似是用已有的“X”、“Y”、“Z”等本子來重新改造過的。 “X”本的事蹟大略,似乎全採用了。 “Y”的田虎、王慶兩大段,太幼稚了,太荒唐了,實在沒有採用的價值。但郭本的改作者卻看中了王慶被高俅陷害的一小段,所以他把這一段提出來,把王慶改作了王進,柳世雄改作了柳世權,把稱王割據的王慶改作了一個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孝子,把一段無意識的故事改作了一段最悲哀動人又最深刻的《水滸》開篇。此外,王慶和田虎的兩大段便全刪去了。郭本雖根據“X”、“Y”等本子,但其中創作的成分必然很多。這位改作者(施耐庵或汪道昆)起手確想用全副精力作一部偉大的小說,很想放手做去,不受舊材料的拘束,故起手的四十回(從王進寫到大鬧江州),真是絕妙的文字。這四十回可以完全算是創作的文字,是《水滸傳》最精彩的部分。但作者到了四十回以後,氣力漸漸不佳了,漸漸地回到舊材料裡去,草草地把一百零八人都擠進來,草草地招安他們,草草地送他們出去征方臘。這些部分都遠不如前四十回的精彩了。七十回以下更潦草得厲害,把元曲里許多幼稚的《水滸》故事,如李逵喬坐衙,李逵負荊,燕青射雁等等,都穿插進去。拼來湊去,還湊不滿一百回。王慶、田虎兩段既全刪了,只好把“Z”本中篇幅較短的征遼國一段故事加進去。故郭本和所謂李卓吾批點的百回本《水滸傳》,是用“X”本事蹟的全部而大加改造,加上“Z”本的征遼故事,又加上從“Y”本借來重新改造過的王進與高俅的故事作為開端,但完全刪除了王慶、田虎兩大部分。但據胡應麟所說,十六世紀的晚年,閩中坊賈刻有刪節本的《水滸傳》。 (其說引見上文)鄧之誠先生《骨董瑣記》卷三引金壇王氏《小品》說:此書每回前各有楔子,今俱不傳。予見建陽書坊中所刻諸書,節縮紙板,求其易售,諸書多被刊削。此書亦建陽書坊翻刻時刪落者。每回前各有楔子,是不可能的事;此與周亮工《書影》所說“一百回各以妖異語引其首”,同是以訛傳訛,後文我另有討論。王彥泓所記建陽書坊刪削《水滸》事,可與胡應麟所記互相印證,同是當時人士的記載。此種刪節的《水滸傳》,我們現在所見的,有百十五回本,有百二十四回本,雖未見而知道的,有百十回本。這些本子都比李卓吾批點本簡略的多。魯迅先生稱這些本子為“簡本”,但他不信百十五回本就是胡應麟說的閩中坊賈刪節本。他以為百十五回簡本“文詞蹇拙,體制紛紜,中間詩歌亦多鄙俗,甚似草創初就,未加潤色者。雖非原本,蓋近之矣。”魯迅主張百十五回簡本的成就“殆當先於繁本”。他的理由是:“以其用字造句,與繁本每有差違,倘是刪存,無煩改作也。”魯迅先生所舉的理由,頗不能使我心服。他論金聖嘆七十回本時,曾說:然文中有因刪去詩詞而語氣遂稍參差者,則所據殆仍是百回本耳。這可見“倘是刪存,無煩改作”之說不能完全成立。再試看我所得的百二十四回本,刪節更厲害了,但改作之處更多。如魯迅所引林沖雪中行沽的一段:在百回本(日本翻明本)有六百零一字(百二十回本同)在百十五回本有二百四十八字在百二十四回本只有一百四十一字可見百二十四回本是刪節最甚的本子,然而這個本子也有很分明的改作之處。如林沖在天王堂遇著酒生兒李小二,小二夫妻在酒店裡偷聽得陸虞候同管營差撥的陰謀,他們報告林沖,勸他注意,林沖因此帶了刀,每日上街去尋他的仇人,以後才是接管草料場的文章。這一大段在百回本和百二十回本里都有二千字之多,在百十五回本里也有一千一百多字。但在百二十四回本里,李小二夫妻同他們的酒店都沒有了。只說有一天,一個酒保來請管營與差撥吃酒,他們到了店裡,見兩個軍官打扮的人,自稱陸謙、富安,把高太尉的書信給管營與差撥看了,他們定下計策,分手而去。全文只有三百五十多個字。故若添上李小二夫妻的故事,須有一千一百到二千字;若刪了他們,改造一番,三百多字便夠用了。這可見刪節也往往正有改作的必要,故魯迅先生“刪存無煩改作”之說不能證明百十五回本之近於古本,也不能證明此種簡本成於百回繁本之先。俞平伯先生也主張此說,同一錯誤。今日市上最風行的每頁插圖的節本小說多種,專為小孩子和下流社會做的,俗名“畫書”。每頁上圖畫差不多佔全頁,圖畫上方印著四五十個字的本文,其中有《水滸傳》、《西遊記》、《薛仁貴征東》等等,刪節之處最多,有時因刪節上的需要,往往改動原文,以便刪節。看了這些本子,便知“刪存無煩改作”之說是不能成立的。故我主張,百十回本和百二十四回本等等簡本大概都是胡應麟所說的坊賈刪節本:其中從誤走妖魔到招安後征遼的部分,和後文徵方臘到卷末,都是刪節百回郭本的;其中間插入徵田虎、王慶的部分,是採用百回郭本以前的舊本(上文叫做“Y”本)的。加入這兩大段,又不曾刪去征遼一段,便不止百回了。故有百十回到百二十四回的參差。外面通行的《徵四寇》,即是從這些坊賈刪節本出來的。我從前認《徵四寇》是從“原百回本”出來的,那是我的誤解。四論百二十回本這種有田虎、王慶兩段的刪節本《水滸傳》,自然比那些精刻的郭本、李本流行更廣,於是一般讀者總覺得百回本少了田、王兩寇,像是一部不完全的《水滸傳》。所以不久便有百二十回本出現,即是現在商務印書館翻印的“出像評點《忠義水滸全書》”。因為大家感覺百回本的不完全,故這部書叫做“全書”。這部百二十回本又叫做“新鐫李氏藏本《忠義水滸全書》”,卷首有“楚人鳳里楊定見”的小引,自稱是“事卓吾先生”的,又說“先生歿而名益尊,道益廣,書益傳播,即片牘單詞留向人間者,靡不珍為瑤草,儼然欲傾宇內”。李贄死在萬曆三十年,此書之刻,當在崇禎初期,去明亡不很遠了。楊序又說,他在吳中,遇著袁無涯,遂取李贄“所批定《水滸傳》”付無涯。大概楊定見是改造百二十回本的人,袁無涯是出錢刻印這書的人,可惜都不可考了。此本有“發凡”十條,其中頗多可供考證的材料,故我在《水滸傳後考》裡,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裡,往往徵引“發凡”的話。但十年以來,新材料稍稍出現,可以證明“發凡”中的話有很不可信之處,如第六條說: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複見;乃後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損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這些話,十年來我們都信以為真,故我同魯迅先生都信古本《水滸》有羅氏致語,有相傳“燈花婆婆”等事;魯迅又相信古本真有百二十回本。我現在看來,這些話都沒有多大根據,楊定見並不曾見“古本”,他說“古本”怎樣怎樣,大概都是信口開河,假託一個古本,作為他的百二十回改造本的根據而已。羅氏致語之說,除此本“發凡”之外,還有周亮工《書影》說的:故老傳聞,羅氏《水滸傳》一百回,各以妖異語冠其首嘉靖時,郭武定重刻其書,削其致語,獨存本傳。又《王氏小品》也說:此書每回前各有楔子,今俱不傳。這都是以訛傳訛的話。每回前各有妖異的致語,這是不可能的事。 《水滸傳》的前面有“洪太尉誤走妖魔”的一段,這便是《水滸傳》的“致語”。全書只有這一段“妖異語”的致語,別沒有什麼“燈花婆婆”等事。 “燈花婆婆”的故事乃是《平妖傳》的致語,其書現存,可以參證。這是因為《水滸傳》和《平妖傳》相傳都是羅貫中作的,兩書各有一段妖異的致語,後來有人記錯了,遂說“燈花婆婆”的故事是古本《水滸傳》的致語。後來的人更張大其詞,遂說一百回各有妖異的致語了。 (參看胡適《宋人話本八種序》頁1—4,又頁27—30)至於古本有百二十回之說,也是“托古改制”的話頭,不足憑信。大概古本不止一種,上文所考,“X”本無征遼及王、田二寇,必沒有一百回:“Y”本有王、田而無遼國,“Z”本有遼國而無王、田,大概至多不過在百回上下,都沒有百二十回之多。坊間的刪節本,始合王、田二寇與遼國為一書,文字被刪節了,事實卻增多了,故有超過百十回的本子。楊定見改造王、田二寇,文字增加不少,成為百二十回本,所以要假託古本有百二十回,以抬高其書;其實他所謂“古本”,不過是建陽書坊的刪節本罷了。百二十回本的大貢獻在於完全改造舊本的田虎、王慶兩大寇。原有的田虎、王慶兩部分是很幼稚的,我們看《徵四寇》或百十五回本,都可以知道這兩部分沒有文學的價值。郭本與李卓吾本都刪去這兩部分,大概是因為這些部分太不像樣了,不值得保存。況且王慶的故事,既然提出來改作了王進,後面若還保留王慶,重複矛盾的痕跡就太明顯了,所以更有刪除的必要。後來楊定見要想保留田虎、王慶兩大段,卻也感覺這兩段非大大地改作過,不能保存。於是楊定見便大膽把舊有的田虎、王慶兩段完全改作了。田虎一段,百十五回本和百二十回本的回目可以列為比較表如下:百十五回本(84)宿太尉保舉宋江盧俊義分兵征討(85)盛提轄舉義投降元仲良憤激出家(86)眾英雄大會唐斌百二十回本(91)宋公明兵渡黃河盧俊義賺城黑夜(92)振軍威小李廣神箭打蓋郡智多星密籌(93)李逵夢鬧天池舊本寫徵田虎一役,全無條理,只是無數瑣碎的戰陣而已。改本認定幾個關鍵的人物,如喬道清,孫安,瓊英郡主,用他們作中心,刪去了許多不相干的小戰陣,故比舊本精密的多多。舊本又有許多不近情理的地方,改本也都設法矯正了。試舉張清匹配瓊英的故事作例。舊本中此事也頗佔重要的地位,但張清所以去假投降者,不過是要打救被喬道清捉去的四將而已。改本看定張清、瓊英的故事可作為破田虎的關鍵,故在第九十三回即在李逵的夢裡說出神人授與的“要夷田虎族,須諧瓊矢鏃”十個字,又加入張清夢中被神人引去教授瓊英飛石的神話,這便是把這段姻緣提作田虎故事的中心部分了。這是一不同。舊本既說瓊英是烏利國舅的女兒,後文喬道清又說她是“田虎親妹”,這種矛盾是很明顯的。況且無論她是田虎的親妹或表妹,她的背叛田虎,總於她的人格有點損失,至於張清買通醫士,毒死她的父親,也未免太殘忍。改本認清了此二點,故不但說瓊英“原非鄔梨親生的”,並且說田虎是殺她的父母的仇人。這樣一來,瓊英的背叛,變成了替父母報仇,毒死鄔梨也只是報仇,瓊英的身份便抬高多了。這是二不同。舊本寫張清配合瓊英,完全是一種軍事策略,毫無情義可說。改本借安道全口中說出張清夢中見了瓊英,醒來“癡想成疾”,後來瓊英在陣上飛石連打宋將多人,張清聽說趕到陣前,要認那女先鋒,那邊她早已收兵回去了,張清只得“立馬悵望”。這很像受了當時風行的牡丹亭故事的影響,但也抬高張清的身份不少。這是三不同。這一個故事的改作,很可以表示楊定見改本用力的方向與成績。此外如喬道清,如孫安,性格描寫上都很有進步。田虎部下的將領中有王慶,有範全,都和下文王慶故事中的王慶、範全重複了,所以改本把這些人都刪去了。這些地方都是進步。王慶的故事改造更多。這是因為這裡的材料比較更容易改造。田虎一段,只有徵田虎的事,而沒有田虎本人的歷史。百十五回本敘田虎的歷史,只有寥寥一百個字。百二十回本稍稍擴大了一點,也只有四百二十字。王慶個人的故事,在百十五回裡,便佔有四回之多,足足有一萬三千多字。材料既多,改造也比較容易了。不但如此,上文我曾指出王慶故事的原本太像王進的故事了,這分明是百回本《水滸傳》的改造者(施耐庵?)把王慶的故事提出來,改成了《水滸傳》的開篇,剩下的糟粕便完全拋棄了。百二十回本的改造者也看到了這一點,故他要保存王慶的故事,便不能不根本改造這一大段的故事。原本的王慶故事的大綱如下:(1)高俅未遇時,流落在靈璧縣,曾受軍中都頭柳世雄的恩惠。(2)高俅做殿前太尉時,柳世雄已升指揮使,來見高俅。高俅要報他的大恩,叫八十萬禁軍教頭王慶把他該升補的總管之職讓給柳世雄。(3)高俅叫王慶比武時讓柳世雄一槍。王慶心中不願,比槍時把柳世雄的牙齒打落。(4)高俅懷恨,要替柳世雄報仇,親自到十三營點名,王慶遲到,訴說家中有香桌香爐飛動進門的怪事,他打碎香桌,閃了臂膊,贖藥調治,誤了點名。高俅判他捏造妖言,不遵節制,斥去官職,杖二十,刺配淮西李州牢城營安置。這是王慶故事的第一段,是他刺配淮西的原因。這段故事有幾點和王進故事相像:①兩個故事同說高俅貧賤時流落淮西;②高俅的恩人柳世雄,在王進故事裡作柳世權,明明是一個人;③王慶、王進同是八十萬禁軍教頭,明明是一個人的化身;④王慶、王進同因點名不到,得罪高俅。因為這些太相像之點,這兩個故事不能同時存在;故百回本索性把王慶故事刪了,故百二十回本決定把這個故事完全改作。這一段的改本的大綱是:(1)王慶不是八十萬禁軍教頭,只是開封府的一個副排軍,是一個賭錢宿娼的無賴。(2)王慶在艮嶽見著蔡攸的兒媳婦,是童貫的侄女,小名喚作嬌秀。他們彼此留情,就勾搭上了。(3)一日王慶醉後把嬌秀的事泄漏出去,風聲傳到童貫耳朵裡。童貫大怒,想尋罪過擺佈他。(4)他在家乘涼,一條板凳忽然四腳走動,走進門來。王慶喝聲:“奇怪!”一腳踢去,用力太猛,閃了脅肋,動彈不得。(5)王慶因腰痛誤了點名,被開封府府尹屈打成招,定了個捏造妖言,謀為不軌的死罪。後來童貫、蔡京怕外面的議論,教府尹速將王慶刺配遠惡軍州。於是王慶便被刺配到陝州牢城。這裡面高俅不見了,柳世雄也不見了,八十萬禁軍教頭換成了一個副排軍,於是舊本的困難都解決了。王慶故事的第二段,在舊本里,大略如下:(1)王慶在路上因盤費用盡,便在路口鎮使棒乞錢。遇著龔端,送他銀子作路費,並且給他介紹信,去投奔他的兄弟龔正。(2)他到四路鎮龔正店裡,龔正請眾鄰舍來,請王慶使一回棒,請眾人各幫一貫錢,共聚得五百貫錢。(3)不幸被黃達出來攔阻,要和王慶比棒,王慶贏了他,卻結下了冤仇。(4)王慶到了李州牢城,把五百貫錢上下使用,管營教他去管天王堂,每日燒香掃地。(5)王慶因比棒打傷了本州兵馬提轄張世開的妻弟龐元,結下了冤仇。張世開要替龐元報仇,把王慶調去當差,尋事叫他賠錢吃棒,預備要打他九百九十九棒。(6)王慶吃苦不過,把張世開打死,逃出李州,在吳太公莊上教武藝。又逃到龔正莊上,被黃達叫破,王慶把黃達打死,又逃到鎮陽城去投奔他的姨兄範全。(7)王慶在快活林使朴刀槍棒,打倒了段五虎,又打敗了段三娘,段三娘便嫁了他。(8)恰好龐元在本地做巡檢,王慶記念舊仇,把他殺了,同段三娘逃上紅桃山做強盜。(9)王慶故事中處處寫一個賣卦的金劍先生李傑,李傑邀了龔正弟兄來助王慶;王慶請他做軍師,定下制度,佔了秦州,王慶稱秦王。這段故事,人物太多,頭緒紛繁,描寫的技術也很幼稚。百二十回本的改作者決心把這個故事整理一番,遂變成了這個新樣子:(1)王慶刺配陝州,路過新安縣,打傷了使棒的龐元,結識了龔端、龔正弟兄。龔氏弟兄與黃達尋仇,王慶打傷了黃達,在龔家村住了十餘日,龔正送他到陝州,上下使用了銀錢,管營張世開把王慶發在單身房內,自在出入。(2)後來張世開忽然把他喚去做買辦,不但叫他天天賠錢,還時時尋事打他,前後計打了他三百餘棒。王慶後來在棒瘡醫生處打聽得張世開的小夫人便是龐元的姐姐,又知道張世開有意擺佈他,代龐元報仇。王慶夜間偷進管營內室,偷聽得張世開與龐元陰謀,要在棒下結果他的性命,一時怒起,遂殺了張、龐二人,越城逃走了。(3)他逃到房州,躲在表兄範全家中,用藥銷去了臉上的金印。有一天,段家莊的段氏弟兄接了個粉頭,搭戲台唱戲,王慶也去看熱鬧,在戲台下賭博,和段氏弟兄爭鬥,又打敗了段三娘。次日,段太公叫金劍先生李助去做媒,把段三娘嫁給他。成親之夜,忽有人報告,說新安縣的黃達打聽得王慶的踪跡,報告房州州尹,就要來捉人了。(4)李助給他們出主意,教他們反上房山去做強盜。後來他們打破房州,聲勢浩大,打破附近南豐荊南各地。王慶自稱楚王,在南豐城中建造宮殿,佔了八座軍州,做了草頭天子。這樣大改革,人物與事實雖然大致採用原本,而內容完全變了,地理也完全改變了,描寫也變細密了,事蹟與人物也集中了。百二十回本作序的楊定見自稱“楚人”,他知道河南、湖北、江西一帶的地理,故把王慶故事原本的地理完全改變了。舊本的王慶故事說王慶佔據“秦州”,稱“秦王”。書中可考的地名,如梁州,洮陽,秦州,皆在陝西、甘肅兩省。這便不是“淮西”了!楊定見是湖北人,故把王慶的區域改在河南西南,湖北全境,及江西的建昌一角。 (看本書百五回,頁47—48)所以王慶不能稱“秦王”了,便改成了“楚王”。舊本的賣卦李傑是洮西人,此本也改為“荊南李助”,這也是楊定見認同鄉的一證。原本中的地名,如“天王堂”,和林沖故事的天王堂重複了,如“快活林”和武松故事的快活林重複了,改本中都一概刪改了,這也算一種進步。改本把王慶早年故事集中在新安、陝州、房州三處,把龔端、龔正放在一處,把李傑的幾次賣卦刪成一次,把張世開和管營相公並作一個人,把龐元和張世開並在一塊被殺,把吳太公等等無關重要的人物都刪了。 ——這都是整理集中的本事,都勝於原本。原本的王慶故事顯然分作兩截:王慶得罪高俅以至稱王的歷史,自成一截。宋江征王慶的事,又自成一截。這兩截各不相謀,兩截中的人物也毫不相干,前截的人物如李傑,段氏兄妹,龔氏弟兄,皆不見於後截。這一點可證明李玄伯先生假定的短篇的《水滸》故事。大概王慶的歷史一截,只是一種短篇王慶故事,本沒有下文宋江征討的結局。這個王慶本是一條好漢,可以改作梁山上的一個弟兄,也可以改作《水滸》開篇而不上樑山的王進,也可以改作與宋江等人並立的一寇。後來舊本的一種便把他改作四寇之一,又硬添上宋江征王慶的一段事。百回本的作者便把他改作王進,開篇而不結束。百十五回等本把這兩種辦法併入一部《水滸傳》,便鬧出種種矛盾和不照應的笑話來了。楊定見看出了這裡面的種種短處,於是重新改作一番,把李助(李傑)、段二、段五、段三娘、龔端等人,都插入後截宋江征討的一段裡,使這個故事前後照應。這是百二十回本的大進步。至於描寫的進步,更是百二十回本遠勝舊本之處。百十五回本敘王慶的歷史只有一萬三千字;百二十回本把事蹟歸併集中了,而描寫卻更詳細了,故字數加至二萬字。試舉幾條例子。如李傑第一次賣卦,百十五回本只有一百六十個字的記載,百二十回本便加到八百字的描寫。其中有這樣細膩的文字:……王慶接了卦錢,對著炎炎的那輪紅日,彎腰唱喏;卻是疼痛,彎腰不下,好似那八九十歲老兒,硬著半揖半拱的兜了一兜,仰面立著禱告。 ……李助搖著一把竹骨折疊油紙扇。 ……王慶對著李助坐地,當不的那油紙扇兒的柿漆臭,把皂羅衫袖兒掩著鼻,聽他。 (百二回,頁12—13)又如寫定山堡段家莊的戲台下的情形:那時粉頭還未上台,台下的四面有三四十隻桌子,都有人圍擠著在那裡擲骰賭錢。那擲骰的名兒非止一端乃是六風兒,五麼子,火燎毛,朱窩兒。又有那攧錢的,蹲踞在地上,共有二十餘簇人。那攧錢的名兒也不止一端,乃是渾沌兒,三背兒,八叉兒。那些擲骰的在那裡呼麼喝六,攧錢的在那裡喚字叫背;或夾笑帶罵,或認真廝打。那輸了的,脫衣典裳,褫巾剝襪,也要去翻本。 ……那贏的,意氣揚揚,東擺西搖,南闖北踅的尋酒頭兒再做:身邊便袋裡,搭膊裡,衣袖裡,都是銀錢;到後來捉本算賬,原來贏不多;贏的都被把梢的,放囊的,佔了頭兒去。 ……(百四回,頁33)這樣細密的描寫,都是舊本的王慶故事裡沒有的。舊本於徵王慶的一段之中,忽然插入“宋公明夜遊玩景,吳學究帷幄談兵”一回,前半宋江和盧俊義,吳用,喬道清諸人各言其志,後半吳用背誦《武侯新書》,全是文言的,迂腐的可厭。百二十回本把這一回全刪去了。但征討王慶的戰事,無論如何徹底改造,總不見怎樣出色;不過比舊本稍勝而已。我在上文舉的這些例子,大概可以表示百二十回本的性質了。百二十回本的改作者,大概就是作序的楚人楊定見,他想把田虎、王慶兩部分提高,要使這兩段可以和其他的部分相稱,故極力修改田虎故事;又發憤改造王慶故事,避免了舊本里所有和百回本重複或矛盾之處,改正了地理上的錯誤,刪除了一切潦草的、幼稚的記載(如王慶與六國使臣比槍),提高了書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如張清、瓊英等),統一了本書對王慶一群人的見解(王慶在舊本里並不算小人,此本始放手把他寫成一個無賴。),並且抬高了人物描寫的技術。 ——這是百二十回本的用意和成績。但《水滸傳》的前半部實在太好了,其他的各部分都趕不上。最末的部分——平方臘班師以後——還有幾段很感動人的文字:如寫魯智深之死;燕青之去;宋江之死;徽宗之夢,都還有點文學的意味。百回本里的征遼一段,實在是百回本的最弱部分,毫沒有精彩。碣石天文以後,征遼以前,那一長段也無精彩。徵方臘的部分也不很高明。至於田虎、王慶兩大段,無論是舊本,或百二十回的改本,總不能叫人完全滿意。如果《水滸傳》單是一部通俗演義書,那麼,百二十回的改本已可算是很成功的了。但《水滸傳》在明朝晚年已成了文人共同欣賞讚歎的一部文學作品,故其中各部分的優劣,很容易引起文人的注意。後來刪削《水滸傳》七十回以下的人,即是最崇拜《水滸傳》的金聖嘆。聖嘆曾說:天下之文章無出《水滸》右者!他刪去《水滸》的後半部,正是因為他最愛《水滸》,所以不忍見《水滸》受“狗尾續貂”的恥辱。也許還有時代上的原因。我曾說:聖嘆生在流賊遍天下的時代,眼見張獻忠、李自成一班強盜流毒全國,故他覺得強盜是不可提倡的,是應該口誅筆伐的。 ……聖嘆又親見明末的流賊偽降官兵,後復叛去,遂不可收拾,所以他對於《宋史》侯蒙請赦宋江使討方臘的事,大不滿意,極力駁他,說他“一語有八失”;所以他又極力表章那沒有招安以後事的七十回本。 (《水滸傳考證》)金聖嘆的文學眼光能認識《水滸》七十回以下的文筆遠不如前半部,他的時代背景又使他不能贊成招安強盜的政策,所以他大膽地把七十回以下的文字全刪了,又加上盧俊義的一個夢,很明顯地教人知道強盜滅絕之後天下方得太平。這便是聖嘆的七十一回本產生的原因。聖嘆的辯才是無敵的,他的筆鋒是最能動人的。他在當日有才子之名,他的被殺又是當日震動全國的一件大慘案。他死後名譽更大,在小說批評界,他的權威直推翻了王世貞、李贄、鍾惺等等有名的批評家。那部假託“聖嘆外書”的《三國演義》尚且風行三百年之久,何況這部真正的聖嘆評本的七十回本《水滸傳》呢?無怪乎三百年來,我們只知道七十回本,而忘記了其他種種版本的存在了。我們很感謝李玄伯先生,使我們得見百回本的真相;我們現在也很感謝商務印書館,使許多讀者得見百二十回本的真相。我個人很感謝商務印書館要我作序,使我有機會把這十年來考證《水滸》的公案結一筆總賬。萬一將來還有真郭本出現的一天,我們對於《水滸傳》的歷史的種種假設的結論,就可以得著更有力的證實了。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胡適文存三集》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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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虐狂

日本江戶時代末期浮世繪畫家歌川國芳作品「通俗水滸傳豪傑」,圖為旱地忽律朱貴。(取材自網路)
日本江戶時代末期浮世繪畫家歌川國芳作品「通俗水滸傳豪傑」,圖為旱地忽律朱貴。(取材自網路)
日本江戶時代末期浮世繪畫家歌川國芳作品「通俗水滸傳豪傑」,圖為黑旋風李逵。(取材自網路)
日本江戶時代末期浮世繪畫家歌川國芳作品「通俗水滸傳豪傑」,圖為黑旋風李逵。(取材自網路)
《水滸傳》寫殘虐狂的故事,但是從來沒有鼓吹殘虐狂,所以文字自我約束,筆墨深淺似有準則。
夏志清《中國古典小說》最早提及《水滸傳》的「殘虐狂」問題。(C.T.Hsia,The Classic Chinese Novel,A Critical Introduction,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8,pp.96.)夏著的英文原字是sadism。我們沿用稍後會討論的孫述宇的中譯。殘虐意指行為殘忍虐待。殘虐狂是種變態心理,在他人遭暴而痛苦的時候得到快感。有這種心理的人可以長期重複殘虐的行為。
夏志清沒有進一步舉例詳論殘虐狂。我們試做補充。「天殺星」李逵是殘虐狂擬人化的完美造型。證諸他在執刑殺死黃文炳儀式裡的表現,他樂於增加他人痛苦的態度是不容置疑的。
李逵拿起尖刀,看著黃文炳笑道:「你這廝在蔡九知府後堂,且會說黃道黑,撥置害人,無中生有攛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纔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紅頭領做醒酒湯。眾多好漢看割了黃文炳,都來草堂上與宋江賀喜。(第四十一回)
在場觀禮的好漢事後向宋江「賀喜」的理由是復仇成功,不是慶祝殘虐狂的演出。團隊心態不允許他們對那嚴肅的儀式表示任何異議。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說他們是否同意殘虐狂。所以我們只專注於李逵足以證明那種變態心理在這個故事裡存在的事實。
百廿回版本故事結尾非常注意處理好漢們的過世方式。宋江呈奏皇上的一百八人現況清單裡已有陣亡、病故、坐化等三個項目。之後還有毒死(如盧俊義,宋江)、自縊(如吳用,花榮)、自然死亡(如武松,戴宗,阮小七)等等。李逵的情形較複雜。宋江知道自己中了賊臣奸計藥酒,即將死亡,怕李逵在宋江死後造反,「壞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義之名。」所以誘使李逵也喝致命的酒。事後宋江據實告知李逵,後者從容接受殞滅。
宋江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歷史留名。然而我們可以解釋為作者知道必須為殘虐狂這個議題表態。由宋江毒死李逵,可以表示作者本身不支持、並要刻意撲滅殘虐狂。用上列其它死因送李逵出場都無法顯示那個意願的堅決。李逵長眠讓我們看到天殺星或殘虐狂的整個生命週期。李逵接受長眠的寧靜反應可以與吳用和花榮在宋江墳旁自縊相提並論。這個故事強調為知己者效忠的普世價值。
胡適在百廿回本《忠義水滸傳》序文裡說那本書後半不如前半,但是後半部「有幾段很感動人的文字」:魯智深之死、燕青之去、宋江之死、徽宗之夢。(《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上海古籍,一九八八,頁八五五)現在我們知道李逵之死也增加了那後半部的重要。我們在百廿回版本,而非七十回版本(昔日所謂的標準讀本),才能看清殘虐狂議題的全程作業。由於這個作業的完成,我們可知殘虐狂絕非在說書傳統裡不知不覺地貿然出現的。至少我們可以說,在漫長說書傳統的末期,或是在把說書腳本編寫成長篇小說的過程裡,「作者」知道他需要為這個議題做個交代。
當然這只是小說意義的詮釋而已。但是這個提法與孫述宇的水滸意見相關。
孫述宇《水滸傳的來歷、心態與藝術》認為《水滸傳》故事情節時或兇殘,但是小說描述絕非殘虐,不能說作者和欣賞這些故事的人心中有「殘虐狂(所謂sadism)」。(台北時報文化,一九八三年,頁三四六~三四七)這是夏志清水滸論述的後續討論,也是個突破性的卓見。
在眾多例證之中,孫述宇比較了《水滸傳》和《金瓶梅》武松殺嫂的文字,以證明前者小說藝術實非殘虐。(孫,頁三五三)細讀他的舉證以及相關論述,我們可梳理出這個較有規律可循的要則:《水滸傳》蓄意省略了遇難者在死亡之前的創傷和痛苦。我們可以根據那項簡則挑揀出更多例證。例如宋江的仇人黃文炳遭李逵慢慢活刮致死,開始刮肉之後、未死之前,黃文炳居然一聲不響,而且傷口、身體反應,都一字不提。再舉個例子。李逵在四柳村用斧砍下莊主狄太公女兒和王小二的頭。兩人已死,還要亂剁死屍。非常殘酷。可是沒有受難者身體反應或傷口的描述。
另外一個書寫策略同樣有趣:盡量避免直接書寫進食人肉。孫述宇說「於是李逵把他的肉割下來一片片炙了吃」。(孫,頁三四八)然而如前節抄錄的引文所示,百廿回版《水滸傳》從來沒有直言在場的包括李逵在內的三十位好漢吞噬了黃文炳的肉。
暗示的意思當然是他們(至少李逵)吃了人肉並且稍後喝了醒酒湯。否則李逵為何費事燒烤並且取心?黃文炳死後,跟隨宋江一起上梁山泊的好漢都列了名,加上宋江恰好三十位,應該就是稍早在場見證李逵活刮黃文炳的那群人。所以並非所有觀禮者都食人肉。在場的神行太保戴宗為了操作神行法術,需素食戒葷。這裡的關鍵是作者有意省略了吃吃喝喝的實際描述。
這個慎重處理人肉吃食的態度大大支持了孫述宇那個小說藝術不事殘虐的論斷。形諸筆墨的例外倒是頗為著名:第四十三回李逵割下李鬼新鮮屍體的兩塊腿肉,洗淨,燒吃,直至飽腹才止。作者拒絕重複這種震撼效果。在許多其他類似的情況裡,儘管好漢們誇口要飢餐人肉或渴飲浸泡人心的醒酒湯,或者在暗示的意義上可能已經犯案,作者始終避免直描他們造次行事。這表明作者認為這種吃喝茲體重大,不敢掉以輕心。
例子多不勝舉。第十一回,豹子頭林沖在朱貴的酒店裡要兩斤熟牛肉下酒。酒保端來牛肉及菜蔬。林沖只顧喝酒。稍後朱貴認出林沖身份,才坦承店裡平常殺有財帛的單客,「將精肉片為羓子,肥肉煎油點燈」。羓子指乾肉。所以林沖一直沒誤食人肉。值得注意朱貴「隨即安排魚肉,盤饌酒肴,到來相待」。這裡明言魚肉。所以次晨「吃了些肉食之類」,大概也非人肉。第廿七回武松在酒店裡治服母夜叉孫二娘之前沒進酒肉。書中防送公人非蠢即壞。這裡兩個防送的公人「拿起來便吃」,沒說是否吃了桌上的人肉包子。重點是武松沒上當。次回張青和孫二娘「宰殺雞鵝」招待。講明了肉的類別。第卅二回燕順的部屬俘獲宋江,揚言要剖他心肝做醒酒湯,大家吃新鮮人肉。宋江脫困之後那些誇口當然落空。第卅六回宋江和兩個防送公人在揭陽嶺酒店中計,吃了牛肉、喝了麻藥酒。李俊救醒三人之後,三人又吃了牛肉。作者沒說這個店裡以人肉冒充牛肉。所以不能確定他們是否誤食了人肉。
《水滸傳》寫殘虐狂的故事,但是從來沒有鼓吹殘虐狂,所以文字自我約束,筆墨深淺似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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