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 星期日

胡適:校勘學方法論




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六日【聯經版第十冊頁三四五三/油印本第二十四冊頁六七~六九】

客人走了之後,先生談起校勘學的方法。說:「我的朋友都不看我的書。」於是在書架上抽出[胡適文存]第四集,打開「校勘學方法論」,指著這篇文裏的「校勘的本義在於用本子互勘,離開本子的搜求而費精力於推敲,終不是校勘學的正軌」這幾句話。說:「陳援庵(垣)遇到重要的校勘,是倒過頭來校勘的,使它失了文詞的意義,硬是一個字一個字的校對。周豫才(作人)發表的文章,終要自己作最後的校正,才付印的。」

先生又說:「今天下午三時,台肥六廠要我去參觀,還要我講話,大約有三百多的聽眾。他們的程度不齊,要我講的不要太高。我到現在還不曉得講什麼好,你們替我想想看。」先生說了之後,上廁所去了。

一會兒,先生出來了,說:「我上了廁所,看看台肥六廠的簡單說明書,就有了講演的題目了。你看,這麼一個複雜的大工廠,這麼簡單的說明書,但把整個廠的工作都說明了。這是好文章!

這廠製造肥料的原料是空氣、焦、水三種,不須向外購買原料的。空氣中大部分是氧氣,極少部分是氮氣。發現空氣中有氮氣的是一個法國科學家,他在法國十八世紀末年大動亂時間被人打死了。到如今只有一百多年,氮氣的功用已是製造肥料的主要原料了。在中國的『五行』是金木水火土;在印度的『四大』是地水火風;希臘的『四大』也是地水火風,可能是受了印度的影響而來的。其實『四大』比『五行』高明得多。『金』可以歸納在『土』裏。中國人多一個『木』。『風』就是空氣。古代中西的哲人都是以五行或四大來分析原素的。我就在這個問題的歷史來說吧!」

先生又說:「歐陽修說他的文章得之於『三上』:第一是『馬上』,第二是『枕上』,第三是『廁上』。我今天的講演題目,可以說我的靈感得之於『廁上』。」


Dear HC,
回家,首先把胡適從你借回的<胡適文集(5)>,
拿出來校對一次,
發現我的 blog 貼的胡適<校勘學方法論>錯字有三十多字,再加上
分段錯誤,標點錯誤等等,改正了五十多處。
我以為談<校勘學方法論>的專文,不宜錯字過多,這叫以身作則,
如果減肥醫生自己都重達一百多公斤,自然沒有說服力。
改完貼上之後,回頭看你的貼文,恐怕錯誤會多於五十多處咧....

Ken Su

----所以以下的校勘方法論參考而已待定


1961/1/16 胡適說陈垣( 维基百科)
遇到重要的校勘是倒過來校勘的 使它失了文詞的意義 硬是一個字一個字的校對......


1961/1/14 胡適: 校勘是很難的是事
汪輝祖是刑名師爺 法律家 他們用的字 有些你們不懂的
譬如一個ㄅ"凡"字 是對普遍人講的....你們兄弟吵架 不能叫做凡......

****

Dear HC,
胡適提到他的《胡適文存》第四集,有一篇他的
 <校勘方法論>,你有此書嗎?
Ken Su


hc: 事實上他的中國古代哲學史等書中談史料的處理 多是相關的議題 晚年的重審水經注更是力行...

***** 機械翻譯 稍後校正

校勘學方法論——序陳垣先生的《元典章校補釋例》

陳援閆庵先生(垣)在這二十多年之中,蒐集了幾種很可寶貴的《元典章》抄本;民國十四年故宮發現了元刻本,他和他的門人曾在民國十九年夏天用元刻本對校沈家本刻本,後來又用諸本互校,前後費時半年多,校得沈刻本偽誤衍脫顛倒之處凡一萬二千餘條,寫成《元典章校補》六卷,又補闊文三卷,改訂表格一卷(民國二十年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刊行)。 《校補》刊行之後,援庵先生又從這一萬二千多條錯誤之中,挑出一千多條,各依其所以致誤之由,分別類例,寫成《元典章校補釋例》六卷。我和援庵先生做了幾年的鄰舍,得讀《釋例》最早,得益也最多。他知道我愛讀他的書,所以要我寫一篇《釋例》的序。我也因為他這部書是中國校勘學的一​​部最重要的方法論,所以也不敢推辭。 校勘之學起於文件傳寫的不易避免錯誤。文件越古,傳寫的次數越多,錯誤的機會也越多。校勘學的任務是要改正這些傳寫的錯誤,恢復一個文件的本來面目,或使他和原本相差最微。校勘學的工作有三個主要的成分:一是發現錯誤,二是改正,三是證明所改不誤。  發現錯誤有主觀的,有客觀的。我們讀一個文件,到不可解之處,或可疑之處,因此認為文字有錯誤:這是主觀的發現錯誤。因幾種“本子”的異同,而發現某種本子有錯誤:這是客觀的。主觀的疑難往往可以引起'本子”的搜索與比較;但讀者去作者的時代既遠,偶然的不解也許是由於後人不能理會作者的原意,而未必真由於傳本的錯誤。況且錯誤之處求必都可以引起疑難,若必待疑難而後發現錯誤,而後搜求善本,正誤的機會就太少了。況且傳寫的本子,往往經“通人”整理過;若非重要經籍,往往經人憑己意增刪改削,成為文從字順的本子了。不學的寫手的本子的錯誤是容易發現的,“通人”整理過的傳本的錯誤是不容易發現的。試舉一個例子為證。坊間石印《聊齋文集》附有張元所作《柳泉精先生墓表》,其中記蒲松齡“卒年八十六”。這是“卒年七十六”之誤,有《國朝山左詩抄》所引墓表,及原刻碑文可證。但我們若單讀“卒年八十六”之文,而無善本可比較,決不能引起疑難,也決不能發現錯誤。又他左詩助引這篇墓表,字句多被刪節,如云:(先生)少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父歷友
結郢中詩社。此處無可引起疑難;但清末國學扶輪社鉛印本《聊齋文集》載墓表全文,此句乃作: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視友,旋結為郢中詩社。 (甲本)依此文,“歷視”為從父之名,“友”為動詞,“旋”為“結”之副詞,文理也可通。石印本《聊齋文集》即從扶輪社本出來,但此本的編校者熟知《聊誌異的掌故,知道“張歷友”是當時詩人,放石印本墓表此句改成下式:與同邑李希梅及餘從伯父歷友親,旋結為郢中詩社。 (乙本)
最近我得墓表的拓本,此句原文是:與同色李希梅及餘從伯父歷友、視旋諸先生結為郢中詩社。 (丙本)視旋是張履慶,為張歷友(篤慶)之弟,其詩見《山左詩抄》卷四十四。他的詩名不大,人多不知道“視旋”是他的表字;而“視旋”二字出
周易·履卦, “視履考祥,其旋元吉”,很少人用這樣罕見的表字。甲本校者竟連張歷友也不認得,就妄倒“友視”二字,而刪“諸先生”三字,是為第一次的整理。乙本校者知識更高了,他認得“張歷友”,而不認得“視旋”,所以他把“視友”二字倒回來,而妄改“視”為“親”,用作動詞,是為第二次的整理。此兩本文理都可通,雖少有疑難,都可用主觀的論斷來解決。倘我們終不得見此碑拓本,我們終不能發現甲乙兩本的真錯誤。這個小例子可以說明校勘學的性質。校勘的需要起於發現錯誤,而錯誤的發現必須依靠不同本子的比較。古人稱此學為“校讎',劉向《別錄》說:“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讎。 ”其實單讀一個本子,“核其上下”,所得謬誤是很有限的;必須用不同的本子對勘,“若怨家相對”,一字不放過,然後可以“得謬誤”。  改正錯誤是最難的工作。主觀的改定,無論如何工巧,終不能完全服人之心。 《大學》開端“在親民”,朱子改“親”為“新”,七百年來,雖有政府功令的主持,終不能塞反對者之口。校勘學所許可的改正,必須是在幾個不同的本子之中,選定一個最可靠或最有理的讀法。這是審查評判的工作。我所謂“最可靠”的讀法,當然是最古底本的讀法。如上文所引張元的聊齋墓表,乙本出於甲本,而甲本又出於丙本,丙本為原刻碑文,刻於作文之年,故最可靠。我所謂“最有理”的讀法,問題就不能這樣簡單了。原底本既不可得,或所得原底本仍有某種無心之誤(如韓非說的郢人寫書而多寫了“舉燭”二字,如今日報館編輯室每日收到的草稿) ,或所得本子都有傳寫之誤,或竟無別本可供校勘,——在這種情形之下,改正謬誤沒有萬全的方法。約而言之,最好的方法是排比異同各本,考定其傳寫的先後,取其最古而又最近理的讀法,標明各種異讀,並揣測其所以致誤的原因。其次是無異本可互勘,或有別本而無法定其傳授的次第,不得已而假定一個校者認為最近理的讀法,而標明原作某,一作某,今定作某是根據何種理由。如此校改,雖不能必定恢復原文,而保守傳本的真相以待後人的論定,也可以無大過了。
改定一個文件的文字,無論如何有理,必須在可能的範圍之內提出證實。凡未經證實的改讀,都只是假定而已,臆測而已。證實之法,最可靠的是根據最初底本,其次是最古傳本,其次是最古引用本文的書。萬一這三項都不可得,而本書自有義例可尋,前後互證,往往也可以定其是非,這也可算是一種證實。此外,雖有巧妙可喜的改讀,只是校者某人的改讀,足備一說,而不足成為定論。例如上文所舉張元墓表之兩處誤字的改正,有原刻碑文為證,這是第一等的證實。又如
道藏本《淮南內篇·原道訓》:“是故鞭噬狗,策蹄馬,而欲教之,雖伊尹、造父弗能化。欲寅之心亡於中,則飢虎可尾,何況狗馬之類乎?”這裡“欲寅”各本皆作“欲害”。王念孫校改為“欲 ”。他因為明劉績本注云“古肉字”,所以推知劉本原作“ ”字,只因草書“害”字與“ ”相似,世人多見“害”,少見“ ”,故誤寫為“害”。這是指出所以致誤之由,還算不得證實。他又舉二證:一、《吳越春秋 勾踐陰謀外傳》,“斷竹續竹,飛上逐 ”,今本 作害;二《論衡·感虛》篇,“廚門木像生肉足”,今本《風俗通義》肉作害,害亦實之誤。這都是類推的論證,因《論衡》與《吳越春秋》的“實”誤作“害”,可以類推《淮南書》也可以有同類的誤寫。類推之法由彼例此,可以推知某種致誤的可能,而終不能斷定此誤必同於彼誤。直到顧廣圻校得宋本果作“欲”,然後王念孫得一古本作證,他的改讀就更有力了。因為我們終不能得最初底本,又因為在義理上“欲害”之讀並不遜於“欲肉”之讀(《文子·道原》篇作“欲害之心忘乎中”),所以這種證實只是第二等的,不能得到十分之見。又如《淮南》同篇:“上游於霄露之野,下出於無垠之門',王念孫校,“無垠”下有“鄂”字。他舉三證:一、文選·西京賦》 “前後天有垠鄂”的李善注:“《淮南子》,出於無垠鄂之門。許慎曰,垠鄂,端崖也。 ”二《文選·七命》的李善往同。三、《太平御覽》地部二十:“《淮南子》曰,下出乎無垠鄂之門。高誘日,無垠鄂,無形之貌也。 ”這種證實,雖不得西漢底本,而可以證明許慎、高誘的底本如此讀,這就可算是第一等的證實了。所以校勘之學無處不靠善本:必須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謬誤;必須依據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謬誤;必須有古本的依據,方才可以證實所改的是非。凡沒有古本的依據,而僅僅推測某字與某字“形似而談”,某字“涉上下文而誤”的,都是不科學的校勘。以上三步工夫,是中國與西洋校勘學者共同遵守的方法,運用有精有疏,有巧有拙,校勘學的方法終不能跳出這三步工作的範圍之外。接庵先生對我說,他這部書是用“土法”的。我對他說:在校勤學上,“全法”和海外新法並沒有多大的分別。所不同者,西洋印書術起於十五世紀,比中國晚了六七百年,所以西洋古書的古寫本保存的多,有古本可供校勘,是一長。歐洲名著往往譯成各國文字,古譯本也可供校勘,是二長。歐洲很早就有大學和圖書館,古本的保存比較容易,校書的人借用古本也比較容易,所以校勘之學比較普及,只算是治學的人一種不可少的工具,而不成為一二傑出的人的專門事業。這是三長。在中國則刻印書流行以後,寫本多被拋棄了;四方鄰國偶有古本的流傳,而無古書的古譯本;大學與公家藏書又都不發達,私家學者收藏有限,故工具不夠用,所以一千年來,夠得上科學的校勘學者,不過兩三人而已。中國校勘之學起源很早,而發達很遲。 《呂氏春秋》所記“三豕涉河”的故事,已具有校勘學的基本成分。劉向、劉敬父子校書,能用政府所藏各種本子互勘,就開校讎學的風氣。漢儒訓注古書,往往註明異讀,是一大進步。 《經典釋文》廣收異本,遍舉各家異讀,可算是集古校勘學之大成。晚唐以後,刻印的書多了,古書有了定本,一般讀書人往往過信刻板書,校勘之學幾乎完全消滅了。十二世紀晚期,朱子斤斤爭論《程氏遺書》刻本的是非;十三世紀之初,周必大校刻《文苑英華》一千卷(適按,周必大死在一一O四),在自序中痛論“以印本易舊書,是非相亂”之失,又略論他校書的方法;彭叔夏作《文苑英華辨證》十卷,詳舉他們校幬的方法,清代校勘學者顧稱為“校濰之楷模”。彭叔夏在自序中引周必大的話:
校書之法,實事是正,多聞闕疑。

  他自己也說:

叔夏年十二三時,手抄太祖皇帝實錄,其間云:“興衰治 ? 之源”,闕一字,意謂必是“治亂”。後得善本,乃作“治忽”。三折肱為良醫,信知書不可以意輕改。

  這都是最扼要的校勘方法論。所以我們可以說,十二三世紀之間是校勘學的復興時代。 但後​​世校書的人,多不能有周必大那樣一個退休宰相的勢力來“遍求別本”,也沒有他那種“實事是正,多聞闕疑”的精神,所以十三世紀以後,校勘學又衰歇了。直到十七世紀方以智、顧炎武請人起來,方才有考訂古書的新風氣。三百年中,校勘之學成為考證學的一個重要工具。然而治此學者雖多,其中真能有自覺的方法,把這門學問建築在一個穩固的基礎之上的,也不過寥寥幾個人而已。 縱觀中國古來的校勘學所以不如西洋,甚至於不如日本,其原因我已說過,都因為刻書太早,古寫本保存太少;又因為藏書不公開,又多經劫火,連古刻本都不容易保存。古本太缺乏了,科學的校勘學自不易發達。王念孫、段玉裁用他們過人的天才與功力,其最大成就只是一種推理的校勘學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也可以補版本的不足。但校讎的本義在於用本子互勘,離開本子的搜求而費精力於推敲,終不是校勘學的正軌。我們試看日本佛教徒所印的弘教書院的《大藏經》及近年的
大正新修大藏經》的校勘工作,就可以明白推理的校勘不過是校勘學的一​​個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終甚微細。 陳援庵先生校《元典章》的工作,可以說是中國校勘學的第一偉大工作,也可以說是中國校勘學的第一次走上科學的路。前乎此者,只有周必大、彭叔夏的校勘《文苑英華》差可比擬。我要指出援庵先生的《元典章校補》及《釋》有可以永久作校勘學的模範者三事:第一,他先搜求善本,最後得了元刻本,然後用元人的刻本來校元人的書;他拚得用極笨的死工夫,所以能有絕大的成績。第二,他先用最古刻本對校,標出了所有的異文,然後用諸本互校,廣求證據,定其是非,使我們得一個最好的,最近於祖本的定本。第三,他先求得了古本的根據,然後推求今本所以致誤之由,作為“誤例”四十二條,所以他的“例”都是已證實的通例:是校後歸納所得的說明,不是校前所假定的依據。此三事都足以前無古人,而下開來者,故我分開詳說如下:
第一,援庵先生是依據同時代的刻本的校勘,所以是科學的校勘,而不是推理的校勘。沈刻《元典章》的底本,乃是間接的傳抄本,沈家本跋原抄本說,“此本紙色分新舊:舊者每半頁十五行,當是影抄元刻本;新者每半頁十行,當是補抄者,蓋別一本。”但他在跋尾又說:“吾友董綬金赴日本,見是書,據稱從武林丁氏假抄者。”若是從丁氏假抄的,如何可說是“影抄元刻本”呢?這樣一部大書,底本既是間接又間接的了,其中又往往有整幾十頁的闕文,校勘的工作必須從搜求古本入手。援庵先生在這許多年中,先後得見此書的各種本子,連沈刻共有六木。我依他的記載,參以沈家本原跋,作成此書底本源流表:


缺表
援庵先生的校補,全用故宮元刻本(甲一)作根據,用孔本(丁下)補其所闕祭祀門,又用各本互校,以補這兩本的不足。因為他用一個最初的元刻本來校一部元朝的書,所以能校得一萬二千條的錯誤,又能補得闕文一百零二頁之多!試用這樣偉大的成績,比較他二十年前“無他本可校”時所“確知為偽誤者若干條”,其成績的懸絕何止百倍?他在本書第四十三章裡,稱此法為“對校法”,他很謙遜的說:
此法最簡便,最穩當,純屬機械法;其主旨在校異同,不校是非,故其短處在不負責任:雖祖本或別本有訛,亦照式錄之。而其長處則在不參己見;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別本之本來面目。故凡校一書,均須先用對校法,然後再用其他校法。

他又指出這個法子的兩大功用:
一. 有非對校不知其誤者,以其表面上無誤可疑也。例如:   元關本錢二十錠 元刻作二千錠   大德三年三月 元刻作五月 二.有知其誤,非對校無以知為何誤者。例如: 每月五十五日 元刻作每五月十五日。

此外,這個對校法還有許多功用,如闕文,如錯簡,如倒葉,如不經見的人名地名或不經見的古字俗字,均非對校無從猜想。故用善本對校是校勘學的靈魂,是校勘學的唯一途徑。向來學者無力求善本,又往往不屑作此種“機械”的笨工作,所以校勘學至今不曾走上科學的軌道。援庵先生和他的幾位朋友費了八十日的苦工,從那機械的對校裡得著空前的大收穫,使人知道校書“必須先用對校法”,這是他奠定新校勘學的第一大功。 第二,他用無數最具體的例子來教我們一個校勘學的根本方法,就是:先求得底本的異同,然後考定其是非。是非是異文的是非,沒有異文,哪有是非?向來中國校勘學者,往往先舉改讀之文,次推想其致誤之由,最後始舉古本或古書引文為證。這是不很忠實的記載,並且可以迷誤後學。其實真正校書的人往往是先見古書的異文,然後定其是非;他們偏要倒果為因,先列己說,然後引古本異文為證,好像是先有了巧妙的猜測,而忽得古本作印證似的!所以初學的人,看慣了這樣的推理,也就以為校勘之事是應該先去猜想而後去求印證的了!所以我們可以說,古來許多校勘學者的著作,其最高者如王念孫、王引之的,也只是教人推理的法門,而不是校書的正軌;其下焉者,只能引學者走上舍版本而空談校勘的迷途而已。校勘學的不發達,這種迷誤至少要負一部分的責任。援庵先生的《校補》,完全不用這種方法,他只根據最古本,正其誤,補其闊;其元刻誤而沈刻不誤者,一概不校;其有是非不易決定者,姑仍其舊。他的目的在於恢復這書的元刻本來面目,而不在於炫示他的推理的精巧。至於如何定其是非,那是無從說起的。他的一部《釋例》,只是對我們說:要懂得元朝的書,必須多懂得元朝的特殊的製度,習俗,語言,文字。這就是說:要懂得一個時代的書,必須多懂得那個時代的製度,習俗,語言,文字。那是個人的學問知識的問題,不是校勘學本身的問題。校勘的工作只是嚴密的依據古本,充分的用我們所用的知識學問來決定那些偶有疑問的異文的是非,要使校定的新本子至少可以比得上原來的本子,甚至於比原來的刻本還更好一點。如此而已!援席先生的工作,不僅使我們得見《元典章》的元刻的本來面目,還參酌備本,用他的淵博的元史知識,使我們得著一都比元刻本更完好的《元典章入這是新校勘學的第一大貢獻。 第三,接庵先生的四十二條“例”,也是新校勘學的工具,而不是舊校勘學的校例。校勘學的“例”只是最普通的致誤之由。校書所以能有通例,是因為文件的誤寫都由寫人的無心之誤,或有心之誤;無心之誤起於感官(尤其是視官)的錯覺;有心之誤起於有意改善一個本子而學識不夠,就以不誤為誤。這都是心理的現象,都可以有心理的普通解釋,所以往往可以歸納成一些普通致誤的原因,如“形似而誤”“涉上文而誤”“兩字誤為一字”“一字誤分作兩字”“誤收旁注文”等等。彭叔夏作《文苑英華辨證》,已開校例之端。王念孫《讀淮南內篇》的第二十二卷,是他的自序(作於嘉慶二十年乙亥一八一五),'推其致誤之由”(“對傳寫訛脫者半,憑意妄改者亦半也”),列舉普通設例四十四條,又因誤而失韻之例十八條,逐條引
《淮南的誤文作例子。後來俞樾作《古書疑義舉例》,其末三卷裡也有三十多條校勘的誤例,逐條引古書的誤文作例子。俞樾在校勤學上的成績本來不很高明,所以他的“誤例”頗有些是靠不住的,而他舉的例子也往往是很不可靠的。例如他的第一條“兩字義同而衍例”,就不成一條通冽,因為寫者偶收旁往同義之字,因而誤銜,或者有之;而無故誤衍同義之字,是很少見的。他舉的例子,如硬刪《周易·履》六三“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的“以”字;如硬刪《左傳》隱元年“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的“曰”字;如硬刪老於六十八章“是調配天古之極”的“天”字,都毫無底本的根據,硬斷為“兩字義同而衍”,都是臆改古書,不足為校勘學的誤例。王念孫的六十多條“誤例”,比俞樾的高明多了。他先校正了《淮南子》九百餘條,然後從他們歸納出六十幾條通例,故大體上都還站得住。但王念孫的誤例,分類太細碎,是一可議;《淮南》是古書,古本太少,王氏所校頗多推理的校勘,而不全有古書引文的依據,是二可議;論字則草書隸書篆文雜用,論韻則所謂“古韻部”本不是嚴格的依據,是三可議。校勘的依據太薄弱了,歸納出來的“誤例”也就不能完全得人的信仰。 所謂“誤例”,不過是指出一些容易致誤的路子,可以幫助解釋某字何以訛成某字,而絕對不夠證明某字必須改作某字。前人校書,往往引一個同類的例子,稱為“例證”,是大錯誤。俞樾自序《古書疑義舉例》,說:“使童蒙之子習知其例,有所據依,或亦讀書之一助乎?”這正是舊日校勘家的大病。例不是證,不夠用作“據依”。而淺入校書隨意改字,全無版本的根據,開口即是“形似而誤”“聲近而誤”“涉上文而誤”,好像這些通常誤例就可證實他們的臆改似的中國校勘學所以不上軌道,多由於校勘學者不明“例”的性質,誤認一個個體的事例為有普遍必然性的律例,所以他們不肯去搜求版本的真依據,而僅僅會濫用“誤例”的假依據。 援庵先生的《釋例》所以超越前人,約有四端:第一,他的校改是依據最古刻本的,誤是真誤,故他的“誤例'是已證實了的誤例。第二,他是用最古本校書,而不是用“誤例”校書;他的“誤例”是用來“疏釋”已校改的謬誤的。第三,他明明白白的說他的校法只有四個,此外別無用何種“誤例”來校書的懶法子。第四,他明說這些“誤例”不過是用來指示“一代語言特例,並古籍竄亂通弊”。他所舉的古書竄亂通弊不過那最普通的七條(十二至十八),而全書的絕大部分,自第十九例以下,全是元代語言特例,最可以提醒我們,使我們深刻的了解一代有一代的語言習慣,不可憑藉私見淺識來妄解或妄改古書。他這部書的教訓,依我看來,只是要我們明白校勘學的最可靠的依據全在最古的底本;凡版本不能完全解決的疑難,只有最淵博的史識可以幫助解決。書中論“他校法”一條所舉“納失失”及“竹忽”兩例是最可以供我們玩味的。 我們慶賀援庵先生校補《元典章》的大工作的完成,因為我們承認他這件工作是“土法”校書的最大成功,也就是新的中國校勘學的最大成功。  二十三· 十· 八

(原載1934年《國學季刊》第四卷第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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