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

胡適日記全集(聯經 無法網路閱讀) : Google Books

書  名: 胡適日記全集 副標題 :
書  號: 89016 出版社 : 聯經出版公司
作  者: 胡適 頁  數: 5600頁
譯  者:
印刷方式: 黑白印刷
版  式: 25開橫排 ISBN: 9570827106
裝訂方式: 精裝 商品條碼: 9789570827101
系列名稱: 胡適日記全集 初版時間: 2005/4/12
定  價: 8000元 特  價: 6800元



我採用中國版,從1910年開始。聯經版有索引。英文無中國版的"翻譯" (個別處有錯譯)。


曰記看胡適的一生乂余英時
57
一九〇六年澄衷日記
3
一九一〇年藏暉室曰記
57

24 個其他區段未顯示

胡適日记全集, 第 1 卷 1906-1914

胡適在澄衷學堂讀書時的日記手稿藏于北京大學,從未公開發表,彌足珍貴。因澄衷中學的整理,胡適日記得以面世。資料難得,現本刊摘登部分,以饗讀者。

  “學生自治會”

  (1)今日為本齋自治會第一次開會之紀念日。(3月4日。本文引用胡適在澄衷的日記,均只標日期,因為現在看到的日記全是1906年所寫,故不標年份)

  (2)本齋自治會開第三次常會,余提議數事,皆得會員贊成。此外,數君提議。三時散會。(3月25日)

  (3)自治會開第四次常會。予宣告會事已。復提議“每人各備一冊,半以記己過,半以規人過”一事,蒙會眾贊成,遂實行。是日全齋同學相繼演說,極一時之盛雲。(4月8日)

  (4)自本齋自治會發起後,各齋相繼代興。東二則錢應輿君等,西二則孫頌臣君等,東三則歐陽榮耀君等接踵發起 “東二自治”、“西二礪學”、“東三自治”各會。此外尚有“理化研究會”、“英語研究會”、“球會”、“運動會”等相繼勃起。猗歟盛矣!(4月9日)

  (5)下午二時本齋自治會開第五次會。蓋本會成立二月于茲矣,予演說三事:“釋治字之義”、“論同學宜於學問上、德性上著力競爭”、“論選舉時被選者及選人者之權利義務”。演已,公舉職員。予以18票被選為會長。此外,余君、朱君、陳君各得一票。由會眾議決,會長由余一人獨任,不復置副會長。書記則余君,幹事則陳君也。是日會員畢至,以楊師昨有言“不到者將扣去品行分數”故也。余每于道德上設辭,諄諄告誡,令其每次到會,終無效。今乃懼法律上之處罰而不敢不來。是程度之淺資格之低歟?抑辦理之道未盡善歟?為之三嘆!(4月29日)

  (6)自治會開會。予演說“慎獨及交際”之要素二事。(6月10日)

  “閱書社”

  (1)與余君及趙君敬承等議,擬發起一閱書社,贊成者頗多。 (3月18日)

  (2)擬閱書社簡章程稿。(3月19日)

  (3)閱書社章成立後,已蒙白振民先生贊成,允以故算學三齋地假為社所,並允以本校藏書相助。本社得此助力,大約不十日當可成立矣。(3月20日)

  (4)閱書社發起以來,贊成者頗多,捐助書籍者亦踴躍。(3月24日)

  (5)閱書社第一次借書,計借者二十二人。時本社藏書蓋四百餘部也。(4月1日)

  (6)抵奇芳,遇祥翰叔,坐移時,予先回校,以閱書社將開社也。(5月6日)

  “集益會”

  (1)今日集益會開第五次常會,特請楊千里師、鬱耀卿師演說。鬱師演說“演說之道”,中有“不得肆口漫罵”一段,猶為切中當今新黨少年之弊。楊師演說“一會之成立與否,在眾會員程度之高下,不僅在一二職員”,以譬之一室之成于眾,明晰之至。今日為本會成立一月之期,應重舉職員。余復被選為書記,一身兼數職不暇兼顧,辭之。以期迫,不及議結,乃定於星期日開特別會提議,遂散會。(3月23日)

  (2)集益會開第一次特別大會。提議余及余君成仁、郭君傳治等辭職事。余與之辯論數次,會員終不允,乃與之訂約而罷。(3月25日)

  (3)集益會已舉余君成仁為代表人,因與之擬定章程十條,繕就,交西四齋發起人唐君世成。(3月30日)

  (4)攜集益會及自治會簡章與二兄看,二兄謂自治會章太脫空 (蓋二兄未見尚有自治會規則十條也),集益會章宗旨一條不能□自治,皆當改正者也。(4月1日)

  (5)集益會開第七次常會。(4月13日)

  (6)集益會開第八次會,選舉職員。余仍被選為書記。余本欲辭職,顧思選舉之理,被選者無辭職之權利,乃止。(4月27日)

  (7)集益會開第八次常會。各職員欲辭職者極多,辯論不休,似此情形恐不能持久也。(5月4日)

  (8)集益會開會。此次會事更不如前。噫!危矣!(5月11日)

  “理化研究會”

  (1)嚴君佐清等發起一理化研究會,欲余同為發起人。以籌款不易,儀器無從購辦。不成,反貽人笑,辭之。(3月24日)

  (2)本校理化研究會開理化比賽會,以與會外人比較一切。是日,堂董、校長俱詣會給獎鼓勵,甚盛也。(6月10日)

  “講書社”

  (1)西四學生前議發起一講書社,幼稚學生具社會思想誠不易得。故楊師于集益會曾提議此事,請舉一代表人為之厘定章程。繼以時迫,不及選舉。昨日,自治會開會,余君亦提議此事。繼由全員公舉余為代表人,余頗喜擔任此責任。擬俟集益會代表人舉定後,當與之商榷也。(3月26日)

  (2)西四講書會今日開最初會,招余及余君往觀。先由發起人潘宗岳君宣告章程,次公舉職員。其幼稚之狀態頗有足觀者。是日,余本略有所陳說,以時促,不果。(3月31日)

  (3)西四講書會開第四次會。余與余君遇之,由會員邀入旁聽。見會員各存意見,以小,故而喋喋爭論不休,乃為之說“友愛之真義”、“講書之實行”二事而退。(4月28日)

  “算術研究會”

  (1)前朱君成傑等擬發起一算術研究會,擬請張琴舟師代擬章程。此會辦法,余聞之朱君曰:(一)由會長按會員之算學程度分別為班次;(二)每星期開一次會,由會長(或教習)出題,交會員攜歸演算,限期繳卷,由會長擇其最佳之法式宣告大眾;(三)每會期由會員演說心得或質疑問難。以上辦法甚善,又諸發起人若朱君、若嚴君算術程度皆極高。此會指日當可成立也。(3月28日)

  (2)算術研究會前以小故未及興辦,今承朱君(成傑)以定章程事相委,乃與之厘定簡章八條。擬請各算術教員改正後始刊行發佈也。(5月3日)(龔卓 注:文中口為日記中不能認清之文字)


胡適日記全集 , 第 2 卷 1915-1920



















總圖2F密集書庫 782.886 4730 5520-1 v.1 [鄰近架位館藏] 2388095 可流通 總圖2F密集書庫 782.886 4730 5520-1 v.2 2388096 可流通 總圖2F密集書庫 782.886 4730 5520-1 v.3 2388097 到期 02-16-12







‎胡適應是"共著者"








昔日貼文 根本沒核對 真不應該 不過可待他日努力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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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日記全集》整理說明


胡適(1891-1962),安徽績溪人,中國近現代著名的學者、思想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1910年赴美國留學,是著名哲學家杜威的高足。 1917年回國任北京大學教授,極力提倡文學革命、思想革新和整理國故,成為新文化運動的著名領袖。曾任中國公學校長,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校長,駐美大 使,中央研究院院長,還長期兼任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名譽秘書。他一生的活動遍及國內外,遍及名個領域。他治學勤謹,學問淵博,在文學、史學、哲 學等許多領域,都有開創性的建樹。他不但把世界先進文化引進中國,也把中國文化推向世界,致力於中西文化交融中產生一種新的中國文化。他的思想和事業,在 中國,在世界,都產生過廣泛的注意和研究著。
胡適一生堅持寫日記。他寫的日記,現在所見到的,從早年在上海澄衷中學做學生的後期起,到晚年出任中研院院長在臺北南港中研院逝世止,先後五十餘年,其間雖有缺寫和短暫中斷,但總體上是完整的。
《胡適日記全集》,充分展示了胡適這位著名學者、思想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多姿多彩的一生。其中有他的讀書劄記,有他對社會時事的觀察和分析的 記要,有他與朋友交往及個人和家庭生活的掃描,還有他的詩文和往來書信的存稿或摘要;在值得注意和研究之處,附有剪報和相關文件,在需要印證或留念的地 方,還配有珍貴的圖片。這些使得胡適的日記豐富多彩,也是他的日記的一特色。《胡適日記全集》的內容,涉及到中國近現代的思想學術、文化教育、內政外交和 社會變遷等許多方面。因此,它不僅是研究胡適個人,也是研究整個近現代中國的非常珍貴的原始資料。
我在整理出版了簡體字本《胡適日記全編》以後,決定修訂我二十多年前與朋友合作的《胡適年譜》。正當我開始做這項工作不久,經胡適紀念館楊翠華主 任推薦,聯經出版公司發行人劉國瑞先生約我為出版《胡適日記全集》繁體字本做整理工作,而我一向尊敬的朋友陳宏正先生又從中大力敦促,因此我就很冒昧的答 應下來。
我之所以不揣冒昧的答應做這件事,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覺得簡體字《全編》本還有不少值得改進的地方。我很想有一個機會,再做一個更完 整、更清楚、更方便使用的本子。由於平時有所考慮,我很快寫成了一個《胡適日記全集》繁體字本整理工作的計畫要點。在與聯經出版公司取得共識後,我即開始 了工作。

在整理簡體字《全編》本時,我給自己的工作提出了一條基本原則,即“忠于原稿,保持原貌”;又提出了一個直接目標,即“為讀者提供一套完整可靠、使用方便 的《胡適日記全集》”。在具體工作中,我是盡力按照這條基本原則和朝著這個目標去做的。由於當時重在實用,故這個本子頗有一些特色;但由於當時有些條件的 限制,又使這個本子留下了不少缺陷。因此另做一種新的本子,不但有客觀上的必要,也大有整理者活動的空間。

我次整理繁體字本《胡適日記全集》所遵循的仍舊是前次提出的原則和目標。我的工作也是在簡體字《全編》本上進行的,其內容就是我先前送交聯經出版公司的工作計畫要點:

一、補缺。北京大學圖書館新近發現了胡適早年在上海澄衷中學讀書時的日記,這一卷日記比此前出版的所有《胡適日記》提早了一個時間段,它使我們看 到了一個活生生的中學時代的胡適。又,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館新近也在館藏的胡適遺稿中發現了胡適的部分日記,這些日記,具體記載了胡適1933年6月下旬 途經日本,赴美國芝加哥大學講學,後轉加拿大出席太平洋國際學會第五屆常會;1953年7月中下旬考證《水經注》疑案;1960年10月19日至21日由 美返台在日本東京停留, 並聽取毛子水特從臺灣趕來報告雷震案等活動情況。這一發現都是在簡體字《全編》本出版以後的事,後來雖收入了《胡適全集》的日記分冊,但作為一種整理本而被收入單行的《胡適日記》,這卻是第一次收入。

二、復原。這是相對於簡體字本來說的。這裏有三種情況:1、原來因底本模糊難辨而被刪略的剪報和附件,這次盡一切可能予以恢復;2、有些原來或因與日記正 文的關係比較疏遠,或因篇幅太長,避免收入過於臃腫以致淹沒正文,或因已收入《胡適全集》他卷,免於互相重複①,而被刪略的剪服和附件,這次全部恢 復;3、原來由於某種政治原因而被另外編入《胡適著述專輯》的幾篇日記和少量剪報,這次一律恢復原貌。

三、刪譯。《胡適日記》裏有不少外文,其中絕大多數是英文,也有極少數的德文和俄文。為了方便大陸上一般讀者,簡體字《全編》本作了必要的翻譯。 這次整理考慮到讀者有所不同,除了胡適自己生前所譯,或雖他人所譯而經胡適認可者,悉仍其舊外,凡屬我們前次整理中所作的翻譯,一概刪除。這也使《胡適日 記全集》的繁體字本與簡體字本雖然有別。我們對那些外文的文件和剪報等雖不翻譯,但對其內容要點卻加注作了說明,這對閱讀這些外文資料尚有一定困難的讀 者,或許有所幫助。

四、編制人名索引。胡適一生,廣接廣交,朋友遍天下;他又學問淵博,所知人物更是遍及中外古今,這在他的日記中非常突出地表現出來。而胡適寫日 記,長達半個多世紀,其中記載和提及的人物,幾乎可以編成一部厚厚的人名辭典。因此,要在《胡適日記全集》裏查找某個人物,如果沒有一個人名索引,那將是 一件很困難的事。為此,此次整理,我們作了一冊人名索引,為讀者提供一個查尋的工具。

此外還有填空,即將簡體字本中因據以整理的底本模糊難辨而留下的空格,盡可能找原稿或底片核對補全;改錯,即改正簡體字本在整理和出版過程中所留 下的疏漏和錯誤;對簡體字本的法譯做必要的修改,使之簡明切貼;在日記中斷處加注說明,使之前後銜接;進一步規範化,改正那些不一致之處,使全書體例一以 貫之,等等。
經過上述工作,繁本字本《胡適日記全集》增加了不少內容,字數也增加了50萬字以上,在完整準確方面又前進了一步。因此可以說,相對於簡本字本,《胡適日記全集》繁體字本並不是簡單的字體變換,而是另一種新的本子。

在《胡適日記全集》繁體字本中,有一些技術性的處理方式,沿用了簡體字本的做法。為了方便讀者閱讀,這裏似有必要將簡體字本《前言》中所做的幾點說明,略加復述。
胡適對自己寫日記,要求很嚴格。他不但重視日記內容的真實性,還很講究日記書寫形式的美觀,如正文、引文、讀書劄記、詩文手稿、來往書信和剪報雜 件的排列款式,標點符號的用法,都很注意。他常給自己的日記題寫封面,有時還在題字旁或扉頁上,記下與該冊日記相關的故事。對於這些,我們在不根本不影響 原貌的前提下,作了以下變動:原來封面有選擇的保留;刪除原用的人名地名號;引號和書名號改為橫排式;原文中的()號和[ ]號不變;胡適有時也用□代替缺文或模糊難辨的文字,亦保持原狀,但加注「原文如此」,以與我們整理中所用的□相區別;日記正文中的夾註不變,眉批、旁注 和少數詩詞中的夾註,因版面安排關係,改成腳註,並注明「胡適原注」。日記原文及附件加圈點者,除有關標點符號討論部分外,均依通用慣例改為黑體字。
1920年代前後,中國政府的公文、報刊文字和私人書信,尚多是舊式樣,現在日記中這一時期所附剪報和其他附件文字的分段標點符號,均是編者所加。

我們整理中,凡遇殘缺和模糊難辨者,均以□號代之;脫文增補或疑似之字,均以[ ]號標明;筆誤勘誤之字,均將改正之字錄於錯字之後,並加【】號標明。
整理加注,似乎是必不可少的,但我們只從文獻的整理校勘上,而不是從文字內容的考證研究上加注。凡補缺漏,去重複,理順顛倒關係,個別剪報因底本模糊不清實在無法收錄者等等,均加注說明,並寫明「編者注」。

如前所述,我的這次整理工作深得劉國瑞、楊翠華、陳宏正諸位先生的熱情關心、支持和幫助;聯經出版公司沙淑芬小姐為本書的編輯出版做了大量工作, 其中有些還是編輯的分外工作,如查找《胡適日記》的原稿或底片核對補缺,到臺灣各圖書館查尋陳年老報複印等,在此統致衷心的謝意。
此雖是第二次整理,並且改正了第一次整理出版中的一些差錯,但仍因本人學識和結客觀條件的限制,其中疏漏錯誤處仍會不少,所以還望讀者批評指正。


①簡體字本《胡適日記全編》的整理工作,原是整理出版《胡適全集》總計劃的一部分,該書後來亦收入《胡適全集》中。


曹伯言
200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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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胡適日記全集共10冊(含索引),總字數:約450萬字

《胡適日記全集》是晚清到民國重要人物的日記中最有史料價值的一部。
讀完這部四百餘萬字的日記,就像讀了一遍具體而微的中國現代史。
——余英時

《胡適日記全集》的重要性
《胡適日記全集》時間從1906-1962年,內容涵蓋了文化、學術、思想、教育、內政、外交,以及社會變遷等各個層面,他一生觸角所及比同時代任何人的 範圍都更廣闊,因此他觀察世變的角度自然也與眾不同。比起近年來出版的晚清到民國時期許多重要人物的日記,以史料的價值而言,《胡適日記全集》提供了最豐 富的資料。

聯經版《胡適日記全集》特色
1.保存完整的原始文件
《胡適日記全集》中保存了大量反對他、批判他、甚至詆毀他的原始文件,這尤其不是一般日記作者所能做得到的。所以他的日記所折射的不僅僅是他一個人的生活世界,而是整個時代的一個縮影。

2.增加以前未收的新資料
聯經版《胡適日記全集》以安徽教育出版社的《胡適日記全編》(2001)為底本,又增加了許多以前未收的新資料,包括北京大學圖書館新發現胡適1906年 在上海澄衷學堂讀書時的日記、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館新近在館藏胡適遺稿中發現的部分胡適日記,並且收錄了胡適日記裡附貼的剪報;是一部最完整的胡適日記。

3.製作人名索引
聯經版《胡適日記全集》特別編製一冊人名索引,厚達五百餘頁,以利讀者查閱。

評: 索引的製作 其實還有大改進處 譬如說對於詩經/論語......等的筆記
書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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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胡適日記第一冊精選】  三六、第一次訪女生宿舍(六月八日)   吾之去婦人之社會也,為日久矣。吾母為婦人中之豪傑,二十二歲而寡,為後母。吾三兄皆長矣,吾母以一人撐拒艱難,其困苦有非筆墨所能盡者。而吾母治家有 法,內外交稱為賢母。吾母雖愛余,而督責綦嚴,有過失未嘗寬假。每日黎明,吾母即令起坐,每為余道吾父行實,勉以毋忝所生。吾少時稍有所異於群兒,未嘗非 吾母所賜也。吾諸姊中惟大姊最賢而多才,吾母時諮詢以家事。大姊亦愛余。丁未,余歸省,往見大姊,每談輒至夜分。吾外祖母亦極愛余。吾母兩妹皆敏而能,視 余如子。余少時不與諸兒伍,師友中惟四叔介如公、禹臣兄、近仁叔切磋指導之功為最,此外則惟上所述諸婦人(吾母、吾外祖母、諸姨、大姊)陶冶之功耳。吾久 處婦人社會,故十三歲出門乃怯恇如婦人女子,見人輒面紅耳赤,一揖而外不敢出一言,有問則答一二言而已。吾入澄衷學堂以後,始稍稍得朋友之樂。居澄衷之第 二年,已敢結會演說,是為投身社會之始。及入中國公學,同學多老成人,來自川、陝、粵、桂諸省,其經歷思想都已成熟,余於世故人情所有經驗皆得於是,前此 少時所受婦人之影響,至是脫除幾盡。蓋余甲辰去家,至今年甲寅,十年之中,未嘗與賢婦人交際。即在此邦,所識亦多中年以上之婦人,吾但以長者目之耳,於青 年女子之社會,乃幾裹足不敢入焉。其結果遂令余成一社會中人,深於世故,思想頗銳,而未嘗不用權術,天真未全灕,而無高尚純潔之思想,亦無靈敏之感情。吾 十年之進境,蓋全偏於智識(Intellect)一方面,而於感情(Emotions)一方面幾全行忘卻,清夜自思,幾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其不為全用權 數之奸雄者,幸也,然而危矣!念懸崖勒馬,猶未為晚,擬今後當注重吾感情一方面之發達。吾在此邦,處男女共同教育之校,宜利用此時機,與有教育之女子交 際,得其陶冶之益,減吾孤冷之性,庶吾未全灕之天真,猶有古井作波之一日。吾自顧但有機警之才,而無溫和之氣,更無論溫柔兒女之情矣。此實一大病,不可不 藥。吾其求和緩於此邦之青年有教育之女子乎!  吾在此四年,所識大學女生無算,而終不往訪之。吾四年未嘗入Sage College(女子宿舍)訪女友,時以自誇,至今思之,但足以自悔耳。今夜始往訪一女子,擬來年常為之。記此以敘所懷,初非以自文飾也。  吾前和叔永詩云:「何必麻姑為搔背,應有洪厓笑拍肩」,猶是自誇之意。蓋吾雖不深交女子,而同學中交遊極廣,故頗沾沾自喜也,附志於此,亦以自嘲也。  朋友中如南非J. C. Faure,如鄭萊君,皆曾以此相勸。梅覲莊月前致書,亦言女子陶冶之勢力。余答覲莊書,尚戲之,規以莫墮情障。覲莊以為莊語,頗以為忤。今覲莊將東來,當以此記示之,不知覲莊其謂之何? (第一冊,頁329-330)  

三六、記歐洲大戰禍(八月五日)
  

一、空前之大戰
   自有生民以來所未有之大戰禍,今忽突起於歐陸!(拿破侖之戰雖波及全歐,然其時在百年以前,戰具無今日之備也。)七月廿六日,奧國與塞維亞宣戰,塞都 Belgrade在奧境上,遂棄之而走。明日,奧兵攻之,戰事遂開。俄為塞同種之國,出而調停,無效,遂動員(Mobilization)。德為奧與國, 嚴詞詰問俄動員之原因,責令解嚴,俄人不聽,俄德戰端遂起。俄為法聯邦,法又德之世仇也,德人度法人必助俄,遂先侵法。法人不得已,遂於前日宣戰。德法接 壤,比國居其間,德人強欲假道於比以侵法,比人拒焉。德人脅以兵力,比乃告急於英。英久仇視德,而又為法俄比之友邦,故為比責德。德人不服,遂於昨日宣 戰。英人亦於昨夜宣戰。於是歐洲之大戰起矣。奧德為一組,英俄法塞為一組。塞之聯邦門的尼革羅及希臘當繼起助塞,而德奧之同盟國義大利乃首先宣告中立,不 與聞戰役。  

二、塞奧交惡之始末
   

當拿破侖全盛之時,歐之東南角僅有奧帝國及突厥帝國而已。今之所謂巴爾幹半島全屬突厥(突厥人Othman於一三五三年侵歐,漸占巴爾幹半島)。而其時 突厥之焰已衰,境內之基督教徒不甘屈服於回教勢力之下,於是各部有倡獨立之師者。塞人獨立於一八一七。希人繼之(一八二一~一八二九),得俄、英、法之助 亦獨立。克里米之戰(The Crimean War, 1853-1858)既息,魯馬尼亞(Roumania)乘機獨立,即今之魯國也(一八五九)。
 
 
一八七五年,塞國西境上之突屬兩省曰巴士尼亞及黑此哥維納(Bosnia and Herzegovina)亦叛突,意在歸併於塞也;褒而加里亞人(Bulgarian)繼叛,皆乞援於俄。時突人大殺叛者,慘無人道,俄人藉詞伐突,大敗 之。而西歐諸國忌俄人之得勢於東歐,於是俾士麥召諸國會於柏林,是為「柏林會議」,德、法、奧、俄、英、義、突等國皆與焉,俾氏主壇坫。此會之結果: (一)塞門魯皆為獨立國。(二)巴士尼亞及黑此哥維納二省向之本願為塞屬者,今乃由此會決令由奧代治,而遙認突之「蘇丹」為上國。(三)褒而加里亞得一基 督教政府,惟仍認突為主國。
  巴黑兩省之歸奧代治也,塞人大恥之。俄人為塞 褒侵突,而不得相當之酬報,故銜奧德亦甚。奧人代治巴黑兩省,理其財政,興其實業,凡二十年。至一九○八年,Von Aehrenthal為奧外相,遂併巴黑為奧縣。此舉也,全歐震動,突人欲戰。塞人以奧人絕其併二省之望也,亦索賠償。英、俄、法助之,責奧之背柏林之約 也。奧以賄和突,而拒塞之要求。全歐戰雲幾開矣。明年三月,德皇告俄柴,謂「塞奧之事果肇戰端,則德必以全力助奧。」時俄人新敗於日。英法亦不欲戰,事遂 寢。奧人安享二省之利矣。然六年後之戰禍實基於此。  

三、飛的難之暗殺案(參看卷四第四三則)
   

六月廿八日(一九一四),奧皇嗣飛的難(Archduke Francis Ferdinand)與其妻行經巴省都城沙拉也勿(Sarayevo),為一塞國學生所槍殺。奧政府疑此舉由塞政府主使。且近來塞人排奧之風極盛,國中有 所謂「排奧會」及「全塞維亞會」(Pan-Servian)者,塞政府中人亦有贊助之者,奧人大恨之。且巴爾幹戰後,塞人驟為強國,尤為奧所忌。七月廿三 日,奧政府下「哀的米敦書」於塞政府,要求五事:
  
甲、塞政府須在政府公報上承認國中排奧之舉之非,並須道歉於奧國。
  
乙、塞政府須以此意宣告陸軍兵士。
  
丙、解散排奧之結會。
  
丁、禁止國中報紙提倡排奧之議。
  
戊、奧政府可遣一般官吏入塞境內,自由調查沙拉也勿之暗殺案,塞政府不得干預。
  

此書限廿四時內答覆。塞政府答書允前四事,惟(戊)款有傷國體,不能允許,擬以陳於海牙和平會,俟其平判。奧政府以為塞人所答不能滿意,遂宣戰。
  

四、三國同盟(Triple Alliance)
  「三國同盟」者,德、奧、義也。歐洲均勢之局,此三國為一組;而英、法、俄所謂「三國協約」(Triple Entente)者為一組。兩組互相猜忌,互相牽掣,均勢之局始成。   

普法之戰後(一八七○),俾士麥志在孤法,不令與他國聯結。俾氏初志欲聯俄、奧,一八七二,三國皇帝會於柏林,未締約,但約有事協商耳。一八七五,法人 增兵備,毛奇議攻法。法人乞助於俄,俄柴英后皆以書致德皇,遂不果戰。俾氏恨俄人之干涉也,其後柏林會議,俾氏主壇,袒奧而疏俄(見上)。俄人恥之,遂調 兵集境上示威。俾氏親至奧京,與奧訂約而歸(一八七九),是為「雙同盟」,約同拒俄。
   

義、奧世仇也。而義、法以非問題適有隙,幾開戰,德、奧許以外援,義遂加入三國同盟(一八八二)。義加入同盟後,不得不增地中海上之海軍軍備,故數十年 來,義之海軍負擔驟增。然前年義之攻特里波利(Tripoli)也,奧、德皆坐視,令義得自由進取,義所得益,惟有此耳。
  

三國同盟之約,大旨謂如一國為俄國所攻,則餘二國同助之;如一國為他國(俄國之外)所攻,則餘二國守中立。
  五、三國協約(Triple Entente)  俾士麥能使法國孤立二十年,及俾氏倒(一八九○),而歐洲政局大變矣。
   
俄、德本姻親(亞歷山大二世為維廉之侄),而德人之霸於歐洲,俄實忌之,一八七五年,俄柴之阻德之伐法也,以此故也。此後俄法交日密。法富,時以貲助 俄。俄畏虛無黨,法政府承其意旨,為捕之於巴黎,以交歡俄。兩國海軍相過從,國人歡迎之若狂(托爾斯泰曾記之)。一八九一年,盟約成。一八九六,俄新柴如 法。明年,法總統Faure如俄報聘,席上始宣告兩國之同盟焉。
  

一九○三年,英前王如法,法總統Loubet如英報聘。明年,英法協約成,法以埃及讓英,英亦以摩洛哥讓法。英本與德睦,及南非之戰,德人始疾視英。邇來德人刻意經營海軍,尤為英人所忌,故英、德疏而英轉親法矣。
   
英、俄既皆為法之友邦,故一九○六年法、德以摩洛哥事會議於Algeciras,英、俄皆陰助法;義雖聯德,近亦與法睦,故亦助法:法在摩遂占勝利。而 英俄交誼亦益親;一九○七年,英、俄協約成,(一)劃分兩國在波斯之勢力圈。(二)英人得握阿富汗之外交權。(三)兩國在西藏各不相犯。
   
於是英、法、俄三國之間各以協約相結,而「三國協約」之勢成。其後英、俄、法復與日睦,而協約之三國勢尤強矣。意自一八九六年以後與法漸睦。一九○一 年,法宣言法不侵犯義之經營特里波利,義亦不干涉法之經營摩洛哥。一九○三年,義王如法。明年,法總統報聘。義法交益親,德、奧之勢益孤矣。
  

六、結論
  戰事之結果,孰勝孰負,雖不可逆料,然就大局論之,有數事可預言也。  (一)歐洲均勢之局必大變。奧國國內人種至雜,戰後或有分裂之虞。德孤立無助,今特鋌而走險,即勝,亦未必能持久;若敗,則均勢之局全翻,義將為英法之黨。而他日俄得志東歐,必復招西歐列強之忌。異日均勢新局,其在東西歐之對峙乎?  (二)戰後,歐人將憬然於攻守同盟之害。即如今之「三協約」、「三同盟」,皆相疾視甚深,名為要約以保和平,實則暗釀今日之戰禍耳。他日之盟約必趨向二途:(1)相約以重大交涉付之公裁(Arbitration,或曰仲裁)。(2)相約同減兵費。  (三)戰後,和平之說必占優勝。今之主和平者,如社會黨,如弭兵派(Pacifists),皆居少數,不能有為。主增兵備者,皆以「武裝和平」為詞,謂增兵所以弭兵也。今何如矣?武裝和平之效果如是如是,主減兵費者有詞矣。   (四)戰後,歐陸民黨必占優勝。德、奧之社會黨工黨必將勃起,或竟能取貴族政體而代之。俄之革命黨或亦將勃興。拿破侖大敗之後,見諸國爭恢復專制政體, 力壓民權,歎曰:「百年之後,歐洲或全為哥薩克,或全為共和民主耳。」今百年之運將屆,高雪加怪傑之言或將驗乎?今歐之民氣受摧殘甚至,以一二私人之外交 政策,以條約中一二言之關係,遂累及全歐數百萬之生靈,驅而納諸死地,可歎也!  (五)此役或竟波及亞洲,當其衝者,波斯與吾中國耳。吾國即宣告中立,而無兵力,何足以守之!不觀乎比國乎?  (第一冊,頁4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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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胡適日記第二冊精選】  五三、日人果真悔悟乎(五月十日)  中日交涉得暫時了結,日人似稍憬然覺悟侵略政策之非計矣,故有最後之讓步。今記其最後之結果如下:   According to this statement Japan withdrew requests relating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a joint Sino-Japanese police service in certain localities. It also withdrew the suggestion that the Japanese be permitted to own land for the purpose of erecting churches. The proposal that China shall not cede any territory on the coast to any foreign Power will not be included in the treaty, but the same idea will be proclaimed to the world in a declaration to be made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Japan did not force the acceptance of the much disputed group 5 contained in the original demand, but preferred to reserve the privilege to confer with China at some future time with a view to arriving at a satisfactory settlement of the matters included in that group. With regard to Eastern Inner Mongolia, Fukien Province and the Hanyehping Company, Japan has greatly modified her proposal. In addition, Japan definitely proposed to return Kiaochau to China, provided, of course, that the Powers at the end of the war accord Japan the right of free disposal of the territory.  STATUS OF SOUTH MANCHURIA.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the agreement consists of terms relating to South Manchuria. These terms, as accepted by China, are in substance as follows: (1)Japanese subjects to be permitted to lease or buy land for erecting buildings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purposes or for agricultural purposes; (2)Japanese subjects to have liberty to enter, travel, or reside in South Manchuria and to conduct business of all kinds; (3)to enjoy the above privileges the Japanese subjects shall present passports to the local Chinese authorities and shall be registered by the said Chinese authorities; (4)they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Chinese police laws and regulations approved by the Japanese consuls, and shall pay to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taxes approved by the Japanese consuls.  When the laws and judicial system of South Manchuria shall have been reformed in accord with modern principles of jurisprudence, all civil and criminal suits involving Japanese subjects shall be tried and decided by Chinese courts. Pending such reformation, however, the Japanese consul, where a Japanese subject is a defendant, and the Chinese official, where a Chinese is the defendant, shall respectively try and decide civil and criminal cases, the Japanese consul and the Chinese official being permitted each to send his authorized agent to attend the trial of the other and watch the proceedings. Civil cases concerning land between Japanese and Chinese shall be examined and decided jointly by the Japanese consul and the Chinese officia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local customs of China.  REGARDING EASTERN MONGOLIA.   With regard to eastern inner Mongolia, the agreement arrived at consists of the following terms: (1)China shall permit joint enterprises of the Japanese and Chinese in agriculture and allied industries; (2)in case China contemplates contracting either railway loans or any loans to be secured by taxes she shall first consult Japan; (3)China shall open a number of places to foreign trade.   As to the Hanyehping Company, in which Japan has invested some S 10,000,000, China agrees: (1)To approve the arrangement for joint management that may be made in the future between the company and the Japanese capitalists; (2)not to confiscate its property; (3)not to nationalize the undertaking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interested Japanese capitalists; (4)not to permit it to contract any foreign loan other than Japanese.   Regarding Fukien Province, the Chinese territory nearest to the Japanese island of Formosa, the Chinese Government engages not to grant any foreign Power the right to build shipyard, coaling or naval station, or any other military establishment on or along its coast. Nor shall China permit any such establishment to be built with any foreign capital.  These are the sum and substance of the terms accepted by China.  PROVISIONS OF GROUP FIVE.   In addition to these, there is group five, which China refused to accept, and regarding which Japan reserves the privilege of future consideration. This group consists of these terms: (1)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all, in case it be deemed necessary in the future, employ Japanese advisers; (2)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all permit Japanese subjects to lease or purchase land for the purpose of building schools and hospitals in the interior; (3)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all at some future time send military officers to Japan in order to make arrangements directly with the Japanese military authorities either for purchase of arms from Japan or for establishing an arsenal in China under a joint Japanese and Chinese management; (4)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all grant Japan the desired railway concession in South China in case it becomes clear that there is no objection in this respect on the part of any other Power, or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all refrain from entering into any agreement with any other party concerning the railway lines in question until Japan may, independently with the present negotiation with China, reach an agreement with the party whose interests are, in the opin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opposed to the proposed lines; (5)that Japanese Buddhists be permitted to preach their doctrines in any part of China.   From the careful wording of the terms of group five it is obvious that Japan has no intention to encroach upon England’s sphere of influence. The railway which Japan proposes to build, connecting Hankow, Kiukiang, and Hangchow, will never be built without England’s previous consent.  此次交涉,余未嘗不痛心切齒,然余之樂觀主義終未盡消,蓋有二故焉:  一、吾國此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亦能剛,此則歷來外交史所未見。吾國外交,其將有開明之望乎?  二、此次日人以青島歸我,又收回第五項之要求,吾雖不知其驟變初心之原因果何在,然日人果欲以兵力得志於中國,中國今日必不能抵抗。日之不出於此也,豈亦有所悔悟乎?吾則以為此日人稍悟日暮途遠倒行逆施之非遠謀之徵也。  (第二冊,頁103-108)  一○、讀托爾斯泰《安娜傳》(七月十日)   連日讀托爾斯泰(Lyof N. Tolstoi)所著小說《安娜傳》(Anna Karenina)。此書為托氏名著。其書結構頗似《石頭記》,布局命意都有相似處,惟《石頭記》稍不如此書之逼真耳。《安娜傳》甚不易讀;其所寫皆家庭 及社會纖細瑣事,至千二百頁之多,非有耐心,不能終卷。此書寫俄國貴族社會之淫奢無恥,可謂鑄鼎照奸。書中主人李問(Levin),蓋托氏自寫生也。其人 由疑而復歸於信仰。一日聞一田夫之言,忽大解悟,知前此種種思慮疑問都歸無用,天國不遠,即在心中,何必外求?此托氏之宗教哲學也。其說亦有不完處,他日 當詳論之。  托氏寫人物之長處類似莎士比亞,其人物如安娜,如李問夫婦,如 安娜之夫,皆亦善亦惡,可褒可貶。正如莎氏之漢姆勒特王子,李耳王,倭色羅諸人物,皆非完人也。迭更司寫生,褒之欲超之九天,貶之欲墜諸深淵:此一法也。 薩克雷(Thackeray)寫生則不然,其書中人物無一完全之好人,亦無一不可救藥之惡人,如Vanity Fair中之Rebecca Sharp諸人:此又一法也。以經歷實際證之,吾從其後者,托氏亦主張此法者也。  托氏主張絕對的不抗拒主義者也(道義的抗拒)。惟此書主人李問之言曰:   “Well, my theory is this: war, on the one hand, is such a terrible, such an atrocious thing that no man, at least no Christian man has the right to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of beginning it; but it belongs to government alone, when it become inevitable. On the other hand, both in law and in common sense, where there are state questions, and above all in matters concerning war, private citizens have no right to use their own wills.”(Vol. III, P. 381)   則托氏著書時,猶未全臻不抗拒之境也,李問之兄問曰:   “Suppose you were walking in the street, and saw a drunken man beating a woman or a child. I think you would not stop to ask whether war had been declared on such a man before you attacked him and protected the object of his fury.  李問答曰:   “No; but I should not kill him.” “Yes, you might even kill.” “I don’t know. If I saw such a sight, I might yield to the immediate feeling. I cannot tell how it would be. But in oppression of the Slavs, there is not, and cannot be, such a powerful motive.”  則托氏此時尚持兩端也。   (第二冊,頁148-150)  一九、婦女參政運動(七月廿七日)  昨日本校日刊作社論,評紐約拳術比賽場中有婦女侵入強作宣傳婦女參政之演說,其論甚刻薄,吾作書駁之。      Editor, CORNELL DAILY SUN:——   Even the Summer Sun has its wintry aspect, and the conservative spirit which pervades the editorial, entitled “A Noble Spectacle,” is certainly appalling.  I do not see why a party of women suffragists invading a boxing contest in order to secure a hearing for what you, Sir, have properly called “The Cause”, should arouse in apparently intelligent souls such indignation and sarcasm as you have expressed in your editorial. Personally—if you will allow me to be a little personal,—I have much greater admiration for those ladies whom you have so indignantly ridiculed, than for those who have no “causes” whatever, and who can be passively led or invited to enjoy a football game or a dancing party. I do not see why the arena for such a perfectly barbaric practice as prize fighting should not be more legitimately employed as the auditorium for a suffrage oration, than a great university daily of the 20th century should be used to propagate antisuffrage or antiwoman ideas.  It is almost unnecessary for me to point out that the strong desire for publicity on the part of the suffragists is due partly to the indifference of the public, but partly to the unpardonable reactionary opposition of some of the “ought to know better” newspapers, one of which you have elsewhere compared with the gods who “occasionally descend from Olympus to err with the rest of humanity.”                    “WHO”  吾與此報主者Maurice W. Hows雅相友善,故投此書戲之耳。   (第二冊,頁166-167)  一八、〈水調歌頭〉杏佛贈別(八月廿八日)  杏佛贈一詞為別:    水調歌頭 楊杏佛  三稔不相見,一笑遇他鄉。暗驚狂奴非故,收束入名場。秋水當年神骨,古柏而今氣概,華貴亦蒼涼。海鶴入清冥,前路正無疆。  羨君健,嗟我拙,更頹唐。名山事業無分,吾志在工商。不羨大王(指托那司)聲勢,欲共斯民溫飽,此願幾時償?各有千秋業,分道共翱翔。  一九、將去綺色佳留別叔永(八月廿九夜)  作一詩和叔永,即以留別:  橫濱港外舟待發,徜徉我方坐斗室,  檸檬杯空煙卷殘,忽然人面過眼瞥。  疑是同學巴縣任,細看果然慰飢渴。  扣舷短語難久留,惟有深情耿胸臆。  明年義師起中原,遂為神州掃胡羯。  遙聞同學諸少年,乘時建樹皆宏達。  中有我友巴縣任,翩翩書記大手筆。  策勳不樂作議員,亦不欲受嘉禾紱。  願得東遊美利堅,為祖國乞活國術。  遠來就我歡可知,三年卒卒重當別!  幾人八年再同學?況我與別過從密:  往往論文忘晨昳,時復議政同哽咽。  相知益深別更難,贈我新詩語真切。  君期我作瑪志尼(Mazzini),  我祝君為倭斯襪(Wilhelm Ostwald)。  國事真成遍體瘡,治頭治腳俱所急。  勉之勉之我友任,歸來與君同僇力。  臨別贈言止此耳,更有私意為君說:  寄此學者可千人,我詩君文兩無敵。  頗似孟德語豫州,語雖似誇而紀實。  「秋雲麗天海如田」,直欲與我爭此席。  我今避君一千里,收拾詩料非關怯。  此邦郵傳疾無比,月月詩筒未應絕。   (第二冊,頁213-214)  三六、依韻和叔永戲贈詩(九月廿一日)  昨夜車中戲和叔永再贈詩,卻寄綺城諸友:  詩國革命何自始?要須作詩如作文。  琢鏤粉飾喪元氣,貌似未必詩之純。  小人行文頗大膽,諸公一一皆人英。  願共僇力莫相笑,我輩不作腐儒生。   (第二冊,頁232)  一五、趙元任(一月廿六日)   每與人平論留美人物,輒推常州趙君元任為第一。此君與余同為賠款學生之第二次遣送來美者,畢業於康南耳,今居哈佛,治哲學、物理、算數,皆精。以其餘力 旁及語學、音樂,皆有所成就。其人深思好學,心細密而行篤實,和藹可親。以學以行,兩無其儔,他日所成,未可限量也。余以去冬十二月廿七日至康橋 (Cambridge),居於其室。卅一日,將別,與君深談竟日。居康橋數日,以此日為最樂矣。君現有志於中國語學。語學者(Philology),研求 語言之通則,群言之關係,及文言之歷史之學也。君之所專治尤在漢語音韻之學。其辨別字音細入微妙。以君具分析的心思,輔以科學的方術,宜其所得大異凡眾 也。別時承君以小影相贈,附粘於此而識之。  (第二冊,頁268-269)  一四、文學革命八條件(八月廿一日)  我主張用白話作詩,友朋中很多反對的。其實人各有志,不必強同。我亦不必因有人反對遂不主張白話。他人亦不必都用白話作詩。白話作詩不過是我所主張「新文學」的一部分,前日寫信與朱經農說:  新文學之要點,約有八事:   一、不用典。   二、不用陳套語。   三、不講對仗。   四、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   五、須講求文法。——以上為形式的方面。   六、不作無病之呻吟。   七、不摹仿古人。   八、須言之有物。——以上為精神(內容)的方面。  能有這八事的五六,便與「死文學」不同,正不必全用白話。白話乃是我一人所要辦的實地試驗。倘有願從我的,無不歡迎,卻不必強拉人到我的實驗室中來,他人也不必定要搗毀我的實驗室。  一五、寄陳獨秀書(八月廿一日)   ……足下論文之言曰:「吾國文藝猶在古典主義(Classicism)、理想主義(Romanticism)時代,今後當趨向寫實主義 (Realism)。」此言是也。然貴報第三號(《青年雜誌》)載謝無量君長律一首,附有記者案語,推為「希世之音」。又曰:「子雲、相如而後,僅見斯 篇;雖工部亦只有此工力,無此佳麗。」細尋謝君此詩(八十四韻),所用古典套語,不下百餘事。中如「溫矚延犀燼(此句若無誤字,即為不通),劉招杳桂 英」;「不堪追素孔,祇是怯黔嬴」(下句更不通);「義皆攀尾柱,泣為下蘇坑」;「陳氣豪湖海,鄒談必裨瀛」:在律詩中皆為下下之句。又如「下催桑海變, 西接杞天傾」,上句用典已不當,下句本言高與天接之意,而用杞人憂天墜一典,不但不切,在文法上亦不通也。至於「阮籍曾埋照,長沮亦耦耕」,則更不通矣。 夫《論語》記長沮、桀溺同耕,故用「耦耕」。今一人豈可謂之「耦」耶?此種詩在排律中但可稱下駟。稍讀元白劉柳之長律者,皆知貴報之案語為過譽謝君而厚誣 工部也。……適所以不能已於言者,誠以足下論文已知古典主義之當廢,而獨極稱此種古典主義下下之詩,足下未能免於自相矛盾之誚矣。……  (第二冊,399-401)  三、吾對於政治社會事業之興趣(十一月九日)   余每居一地,輒視其地之政治社會事業如吾鄉吾邑之政治社會事業。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動,社會改良之事,輒喜與聞之。不獨與聞之也,又將投身其中,研究 其利害是非,自附於吾所以為近是之一派,與之同其得失喜懼。故吾居綺色佳時,每有本城選舉,我輒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於全國選舉亦然。一九一二年,我衣 襟上戴Bull Moose(野鹿)徽章者兩月,以示主張進步黨也。去年則主張紐約女子參政權運動。今年則主張威氏之連任。   此種行為,人或嗤之,以為稚氣。其實我頗以此自豪。蓋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會,其地之公益事業,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認為此社會之一分子,決不能 知其中人士之觀察點,即有所見及,終是皮毛耳。若自認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業利害,認為吾之事業利害,則觀察之點既同,觀察之結果自更親切矣。且此種 閱歷,可養成一種留心公益事業之習慣,今人身居一地,乃視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關,則其人他日歸國,豈遽爾便能熱心於其一鄉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四、戲叔永(十一月九日)  叔永作〈對月〉詩三章,其末章曰:  不知近何事,明月殊惱人。  安得駕蟾蜍,東西只轉輪。    我戲為改作曰:  不知近何事,見月生煩惱。  可惜此時情,那人不知道。   (第二冊,頁43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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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胡適日記第三冊精選】  十,十,四(T.)  考轉學學生的英文。  上課,講Kant。  下午,看卷子。與子餘商定本年教員去留。  看張菊生,他股上生一腫毒,前日在德國醫院割治,故我去看他的病。他談及我的報告,說我的提議都是很切實可行的,沒有什麼大難行的。這確是我的本意;我不曾存什麼奢望,故僅針對事實,處處求其易行。  到擷英菜館吃飯,主人為中華書局主纂戴懋哉先生。  今天因上海幾家報館要我做「雙十節」的文章,我沒有工夫,故做了一首詩:        雙十節的鬼歌  十年了,他們又來紀念了!  他們借我們,   出一張紅報,   做幾篇文章,   放一天例假,   發表一批勳章:  這就是我們的紀念了!    要臉嗎?  這難道是革命的紀念嗎?  我們那時候,   威權也不怕,   生命也不顧;   監獄作家鄉,   炸彈底下來去:  我們能受這種無恥的紀念嗎?    別討厭了,  可以換個法子紀念了!  大家合起來,   趕掉這群狼,   推翻這鳥政府,   起一個新革命,   造一個好政府:  那才是雙十節的紀念了!    夜自城外回來,車上續成前日的詩:          
希望
  
我從山中來,帶得蘭花草;
種在小園中,希望開花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時過:
  急壞種花人,苞也無一個!    
眼見秋天到,移花供在家;
  明年春風回,祝汝滿盆花!  
(第三冊,頁369-371)
  

十,十,廿三(S.)
  讀鋼先生的古印度史講義稿;其首論梵文一篇,甚有用;故隨筆記錄一點:
寡婦, 英文Widow 德Wittwe
   拉丁Vidua 俄Vdová  梵文為Vidhavā。vi為無, dhava為丈夫。  
又女兒,英daughter 希臘thygáter
   德tochter Slavonic—dŭšter   Lithuanian——dukter  梵文為dúhitr。itr表作者,duh為「取牛乳」。此如中文婦字從帚。 

 又梵文asmi為「我是」,希臘為eimi,Slavonic為yesm,而英文為am。疑最初為ěs加mi尾,輾轉變為am。
  
十八世紀以來,學者比較各種歐洲語言,得音韻轉變之律不少。例如梵文之bh當希臘之ph。又ç為希臘之k,當拉丁之c。又g當拉丁之v。
  
此種例於中文亦適用。例如「原」字,廣東客家言讀如ngien,安南讀ngüen,日本讀gen,朝鮮讀vön。最初大概是gvan or gven,諸地方言或存其g,或存其v。
  

十八世紀下半Sir William Jones指出梵文與希臘拉丁之種種類似處。一七九○[年],Johannes Wesdin始作梵文文法。一八○八[年],Schlegel始定 “Indo-Germanic”之名。
  印度-日耳曼語約可分七族:   
I. Aryan or Indo-Iranian Group:
a. Sanskrit and most of the modern l of n India b. Persian   
II. Greek Group:
Ionic東,Attic中,Doric西   
III. Italo-Celtic Group:
    Latin, Italian, Spanish, Portugese, French, Rumanian, etc.    Brittany,Wales, Scotland, Ireland之Celtic   
IV. Teutonic Group:
    Norwegian, Danish, Swedish, English   
V. Balto-Slavonic Group:
    a. Baltic—Old Prussian, Lettic, Lithuanian    b. Slavonic—Bulgarian, Servian, Russian, Czech, Polish   
VI. Albanian Group
   
VII. Armenian Group
  此七族之中,第六族文字最晚;然最古之希臘文字亦不過前八世紀,而梵文之Rigveda乃遠在前十五世紀,故最可貴。  

下午二時到水榭,為發起安徽學會事。我擬學會事務如下:
(1)研究:凡調查事實與系統的研究,皆屬之。   (2)提倡:凡講演出版皆屬之。  研究又分九項:   (1)教育,(2)文獻,(3)生計,(4)物產,(5)地質,   (6)實業,(7)市政,(8)交通,(9)水利。  凡會員入會時,皆須任一項。   (第三冊,頁378-380) 

 十一,五,十四(Sun.)
  上午,會客至十二點半。《努力》二號出版。作書寄白惺亞(吳佩孚的參謀)、黃任之,皆為和議事。   
羅鈞任來談了四點鐘。他說,今早林宗孟打電話請他和亮疇吃飯,說有要事相商。他到時任公、百里都在。宗孟、任公看報先知道我們發宣言事,他們大不高興, 說我們有意排擠他們研究系的人。任公說,「我一個人也可以發表宣言!」宗孟說,「適之我們不怪他,他是個處女,不願意同我們做過妓女的人往來。但蔡先生素 來是兼收並蓄的,何以也排斥我們?」鈞任極力排解,說明這全是一班大學的人,並無排斥他們之意。其實他們當日是解散舊國會的原動力,他們必不便贊成恢復舊 國會的一條。今日他們果然不贊成此條。羅、王問他們有什麼妙法解決憲法與國會的問題,任公說,須用Referendum。此話他可以做在湖南憲法裡去,但 如何欺得過羅、王兩個法律學者?
  鈞任最熟悉十年來的政黨史,今天我得他的益不少。我勸他做一部《民國政治史》。     

我們的政治主張
  
我們為供給大家一個討論的底子起見,先提出我們對於中國政治的主張,要求大家的批評、討論、或贊助。
   
(一)政治改革的目標 我們以為現在不談政治則已,若談政治,應該有一個切實的、明瞭的、人人都能了解的目標。我們以為國內的優秀分子,無論他們理想中 的政治組織是什麼,(全民政治主義也罷,基爾特社會主義也罷,無政府主義也罷)現在都應該平心降格的公認「好政府」一個目標,作為現在改革中國政治的最低 限度的要求。我們應該同心協方的拿這共同目標來向國中的惡勢力作戰。
 
 
(二)「好政府」的至少涵義 我們所謂「好政府」,在消極的方面是要有正當的機關可以監督防止一切營私舞弊的不法官吏。在積極的方面是兩點:
(1)充分運用政治的機關為社會全體謀充分的福利。  (2)充分容納個人的自由,愛護個性的發展。 
 
(三)政治改革的三個基本原則 我們對於今日政治的改革,有三個基本的要求:
  
第一,我們要求一個「憲政的政府」,因為這是使政治上軌道的第一步。

第二,我們要求一個「公開的政府」,包括財政的公開與公開考試式的用人等等,因為我們深信「公開」(Publicity)是打破一切黑幕的唯一武器。

第三,我們要求一種「有計畫的政治」,因為我們深信中國的大病在於無計畫的飄泊,因為我們深信計畫是效率的源頭,因為我們深信一個平庸的計畫勝於無計畫的瞎摸索。


(四)政治改革的唯一下手工夫 我們深信中國所以敗壞到這步田地,雖然有種種原因,但「好人自命清高」確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好人籠著手,惡人背著 走。」因此,我們深信,今日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在於好人須要有奮鬥的精神。凡是社會上的優秀分子,應該為自衛計,為社會國家計,出來和惡勢力奮鬥。我們應該 回想,民國初元的新氣象豈不是因為國中優秀分子加入政治運動的效果嗎?當時的舊官僚很多跑到青島、天津、上海去拿出錢來做生意,不想出來做官了。聽說那時 的曹汝霖,每天在家關起門來研究憲法!後來好人漸漸的厭倦政治了,跑的跑了,退隱的退隱了;於是曹汝霖丟下他的憲法書本,開門出來了;於是青島、天津、上 海的舊官僚也就一個一個的跑回來做參政咨議總長次長了。民國五六年以來,好人抽手看著中國分裂,看著討伐西南,看著安福部的成立與猖獗,看著蒙古的失掉, 看著山東的賣掉,看著軍閥的橫行,看著國家破產丟臉到這步田地!——夠了!罪魁禍首的好人現在可以起來了!做好人是不夠的,須要做奮鬥的好人;消極的輿論 是不夠的,須要有決戰的輿論。這是政治改革的第一步下手工夫。
 

 (五)我們對於現在的政治問題的意見 我們既已表示我們的幾項普通的主張了,現在我們提出我們的具體主張,供大家的討論。
   
第一,我們深信南北問題若不解決,一切裁兵、國會、憲法、財政等等問題,都無從下手。但我們不承認南北的統一是可以用武力做到的。我們主張,由南北兩方 早日開始正式議和。一切暗地的勾結,都不是我們國民應該承認的。我們要求一種公開的,可以代表民意的南北和會。暗中的勾結與排擠是可恥的,對於同胞講和並 不是可恥的。
  

第二,我們深信南北沒有不可和解的問題。但像前三年的分贓和會是我們不能承認的。我們應該預備一種決戰的輿論做這個和會的監督。我們對於議和的條件,也有幾個要求:
  (1)南北協商召集民國六年解散的國會,因為這是解決國會問題的最簡易的方法。  (2)和會應責成國會克期完成憲法。  (3)和會應協商一個裁兵的辦法,議定後雙方限期實行。  (4)和會一切會議都應該公開。  

第三,我們對於裁兵問題,提出下列的主張:
  (1)規定分期裁去的兵隊,剋期實行。(2)裁廢虛額,缺額不准補。  (3)絕對不准招募新兵。  (4)籌劃裁撤之兵的安置辦法。  

第四,我們主張裁兵之外,還應該有一個「裁官」的辦法。我們深信現在官吏實在太多了,國民擔負不起。我們主張:
  (1)嚴定中央與各省的官制,嚴定各機關的員數。如中央各部,大部若干人(如交通部),中部若干人(如農商部),小部若干人(如教育部)。  (2)廢止一切諮議顧問等等「乾薪」的官吏。各機關各省的外國顧問,除極少數必需的專家之外,一律裁撤。  (3)參酌外國的「文官考試法」,規定「考試任官」與「非考試任官」的範圍與升級辦法。凡屬於「考試任官」的,非經考試,不得委任。  

第五,我們主張現在的選舉制度有急行改良的必要。我們主張:
  (1)廢止現行的複選制,採用直接選舉制。  (2)嚴定選舉舞弊的法律,應參考西洋各國的選舉舞弊法(Corrupt Practice Laws),詳定細目,明定科罰,切實執行。  (3)大大的減少國會與省議會的議員額數。  第六,我們對於財政的問題,先提出兩個簡單的主張:  (1)徹底的會計公開。  (2)根據國家的收入,統籌國家的支出。  

以上是我們對於中國政治的幾個主張。我們很誠懇的提出,很誠懇的請求全國的人的考慮,批評,或贊助與宣傳。             十一,五,十三
  
提議人  職業
   
蔡元培 國立北京大學校長
   
王寵惠 國立北京大學教員
   
羅文榦 國立北京大學教員
   
湯爾和 醫學博士
   
陶知行 國立東南大學教育科主任
   
王伯秋 國立東南大學政法經濟科主任
   
梁漱溟 國立北京大學教員
   
李大釗 國立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
   
陶孟和 國立北京大學哲學系主任
   
朱經農 國立北京大學教授
   
張慰慈 國立北京大學教員
   
高一涵 國立北京大學教員
   
徐寶璜 國立北京大學教授
   
王 徵 美國新銀行團秘書
   
丁文江 前地質調查所所長
   
胡 適 國立北京大學教務長
  

(附白)一切贊成與反對的言論,我們都很歡迎,請寄到北京後門鐘鼓寺八號努力週報社,或寄給提議的人。
  (第三冊,頁570-576)  

十一,五,十八(Th.)
  
考《近世哲學》。在講堂做〈大家起來監督財政〉一文,為《努力》作的。
  晚間打字,作〈中國究竟進步了沒有?〉一文,未完。  今天尹默與張鳳翥先生來談。  下午考試委員會把我修改的招考簡章通過了。  

1. 近人說《老子》這部書不是老子做的,也不是春秋時代的出產物。這話你以為如何?
  
2. 近人又說我們不應該從老子孔子講起。那麼,我們究竟應該從什麼時代講起?講那個老子以前的時代有什麼史料?那些材料可靠嗎?
  
3. 墨家與漢代的儒家都信一個有意志的天,而自然主義(道家)一派,從老子到王充王弼,都不承認這個有意志的天。你相信天是有意志的呢?還是無意志的呢?
  
4. 墨家(別墨)論「辯」的七法,那幾法是重要的?試略述之。
  
5. 莊子齊死生,等成毀,「不譴是非」,以為「辯也者,有不見也」。古人往往贊他達觀,而我們對他頗表示不滿意。你願意替他作辯護嗎?
  
6. 儒家中的孔子是很近於自然主義的,荀子的〈天論〉更是很明白的自然主義了。然而漢代那些信災異符命,講天人感應的人,也自稱「儒家」,這不是冒牌嗎?何以西漢的方士要冒孔家店的牌子,而漢末以來的道士又要冒老子的老招牌?
  
7. 儒家信命而不大信鬼神,墨家不信命而篤信鬼神,王充是個道家,不信命也不信鬼神。後世的愚民,既信鬼神的權威,何以又能信命?現在的明白人,何以既不信鬼神,又不信命?
  
8. 向來的人多推尊董仲舒而唾罵王莽,而我在中古哲學史裡頗……(以下缺)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與其向政府討賬,不如向政府算賬!  我們在〈我們的政治主張〉裡,對於財政問題,只主張兩點:   (1)徹底的會計公開;   (2)根據國家的收入,統籌國家的支出。   我們自信,這兩條雖然簡單,卻是解決現今財政問題的唯一下手方法。近來司法長官辭職的呈文裡,也認定財政之不公開與支配之不平均,為最大的病根。這個觀 察,我們認為不錯。現在政府並不是絕對的沒有維持政費與教育費的能力,政費與教育費的所以不能維持,只是因為財政不公開,由幾個私人自由分配,自由侵吞, 以致正當的用途反沒有錢了。去年北京教育界要求交通部擔任北京的教育費,他們的主張也只是要打破國家收入由各部自行支配的制度,但教育界一部分的力量是不 濟事的。我們以為現在各機關的人專向「索薪」一方面做工夫,乃是最下下策。我們不是叫化子,我們是國民,我們應該行使我們的職權來監督我們的財政。假如現 在司法界的全體,教育界的全體,銀行界的全體,以及各機關的人員有一個共同的組織,提出「會計公開,統籌支配」八個字做一個共同的大運動,進行則一齊進 行,罷工則一齊罷工;法庭關門,監獄罷工,銀行罷市,以及各機關同時停止。這樣做去,一定可以達到我們的目的。  

要證實我們的主張是不錯的,我請大家仔細研究本年一二兩月份鹽餘一項的收入與支出的實在情形。
  △一月份共放鹽餘 三,七六○,○○○元;   由稽核總所支出 一,八七○,○○○元;   由財政部支出  一,八五○,○○○元。  我們再看財政部怎樣支配這一百八十五萬元:   (1)陸軍各項總計 一,○三四,○六五元;   (2)海軍       四○○,○○○元;     陸海軍總計  一,四三四,○六五元;     佔本月收入總數的百分之七七.五。   (3)其他各項     四一五,九三四元。     佔本月收入總數的百分之二二.五。  
但是這各項之中,有三十四萬四千元是還債的。實在的非軍費的支出,只有哈爾濱特別法庭五萬元,與印鑄局兩千元,共只有五萬二千元。這一個月一百八十五萬元的收入,行政費只占了千分之二十八!
  但是更可注意的是二月份的收支:  
△二月份共放鹽餘 三,六五○,○○○元
   由核稽總所支出   七七○,○○○元   由財政部支出  二,八八○,○○○元  這二百八十八萬元的支配是很簡單的:  (1)還債(四項)     四四○,○○○元    佔本月收入總數的百分之一五。  (2)軍費      二,四四○,○○○元    佔本月收入總數的百分之八五。  這二百四十四萬元之中,張作霖一個人拿去了一百五十九萬元!其餘八十五萬是陸軍各師與近畿軍警餉。這一個月裡的淨鹽餘差不多有三百萬元,不算少了,然而沒有一個大錢用在教育司法行政上!  我們再把這兩個月總起來看:  一、二兩月的淨鹽餘有四百七十三萬元。軍費去了三百八十七萬元,佔了這兩個月總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一有零。行政費只佔了百分之一有零。  兩個整月之中,司法方面得著五萬元,教育方面不曾得著一個大錢。   所以我們說:現在政府並不是沒有錢。因為財政不公開,因為罪惡的官吏可以自由支配國家的收入,所以我們到了這步田地,現在的對付方法沒有別的,只有大家 聯合起來,齊心協力的做到「會計公開,統籌支配」八個字。如做不到,我們然後一齊罷工,法庭關門,監獄罷工,銀行罷市,以及各機關同時停止!                 

十一,五,十九。
   (第三冊,頁577-581)  十一,七,廿四(M.)   早八時,監考國文。預科國文題兩種:一為作文題,「述五四以來青年所得的教訓」。有一個奉天高師附中的學生問我五四運動是個什麼東西,是那一年的事!我 大詫異,以為這大概是一個特別的例外。不料我走出第一試場(共分十五個試場,凡1500人),遇見別位監考的人,他們說竟有十幾個人不知道五四運動是什麼 的!有一個學生說運動是不用醫藥的衛生方法!——一為標點古文,選的是一段《水經注》。試畢,各位國文教員會商一個標準的標點格式,玄同、張鳳舉、單不 广、士遠,都擬有格式,我也擬一個。不料各人的標點法竟很有幾處異同。後來大家議定採用我標點的一份,然而這一事很可以使我們覺悟中國古文的不精密,和古 書的不易讀。作死文字最不易。古文死後,三國、六朝、唐的文人大都是不通的。並不是他們才短,只因為這五六百年的過渡時期之中,活人做死文字,工具沒有用 熟,不能不演出這個普遍的不通現象!中唐以後,韓柳一派認定那先秦和史漢的古文作正式的範程,容易專攻,故古文倒容易做通了。歐洲羅馬滅亡以後,中古僧侶 做拉丁文,也多不通,今人叫他做「野蠻的拉丁文」。到了近代,研究拉丁文法上了軌道,故不做則已,做的拉丁文至少可當得一個通字,遠勝於中古的拉丁了。這 個道理正和中國的中古古文的不通,是一樣的。  
下午睡一大覺。
  
晚八時,到大學監印外國文試題。
  
北京大學預科入學試題十一年七月
     
(1)左列之文,試加以標點符號。
   自入萊蕪谷,夾路連山百數里,水隍多行石澗中。出藥草,饒松柏;林藿綿濛,屋壁相望;或傾岑阻徑,或迴巖絕谷;清風鳴條,山壑俱響。凌高降深,兼懦慄之 懼;危蹊斷徑,過懸度之艱。未出谷十餘里,有別谷在孤山。谷有深泉,泉上有石穴二,口容人行。入穴丈餘,高九尺許,廣四五丈,言是昔人居山之處,薪爨煙墨 猶存。谷中林木緻密,行人鮮有能至者。   饒,   危蹊,   懸度,   許:    以上四詞,試解釋其意義。  (2)作文題    述「五四」運動以來青年所得之教訓。   (第三冊,頁682-684) 

 十一,八,十七(Th.)
  上午晴,下午又大雨。   昨日教職員在教育部索薪,王寵惠沒有滿意的答覆。今天他們又到交通部,高恩洪滿口答應八月底還清積欠。教職員要他簽字為憑,他就簽字。正寫時,忽來交通 部員,大罵他不該簽字,把他硬邀去開部務會議。高恩洪去而復返,說他須請示於王總理,方可簽字。他一出門,就走了;他坐四點半的車,他的家眷搭晚車,都上 北戴河了。這種兒戲的情形,真是可笑又可恨!國家大事在這一班瞎子手裡,如何得了!  整理在濟南的演說辭,重做了二千字。  續作〈世界哲學〉一文。 

 中學的國文教學
    第四段稿  前年的計畫之中,這一項惹起了最多的懷疑,而我自己這兩年的觀察也使我覺得這一項所以不能實施原因了。現在先摘要說明我前年的主張:  (1)古文的教材:  第一學年,專讀近人的文章,自梁任公到章太炎,都可選讀。此外還應多看文言的小說,如《戰血餘腥記》、《穡者傳》等。  第二三四學年,分兩種:  (甲)古文選本,從《老子》、〈檀弓〉到姚鼐、曾國藩,每一個時代的重要作者,都應選入;於選本之中,包括古文文學史的性質。  (乙)自修的古文書,一個中學畢業生應該看過下列的幾部書:  (a)史書:《資治通鑑》,或《紀事本末》等。  (b)子書:《孟子》、《墨子》、《荀子》、《韓非子》、《淮南子》、《論衡》,……  (c)文學書:《詩經》之外,隨學生性之所近,選習兩三種專集,如陶潛、杜甫、王安石、蘇軾等。  (2)古文的教授法:  (甲)教員分配分量,學生自己去預備。  (乙)講堂上沒有逐篇逐句講解的必要,只有質疑問難、大家討論兩項事可做。  (丙)教員除解答疑難,引導討論外,可以隨時加入參考的材料。   以上是我三年前的主張。這個理想的計畫,到現在看來,很像是完全失敗了。教材的分量,早就有人反對了;教授古文,注重自修,大家也覺得難以實行。但這種 失敗,我還不肯認為根本的失敗。我至今承認我當年主張的理由(看《文存》卷一,頁315-316)沒有什麼大錯。我以為我的主張此時所以不能不失敗,只為 了一個原因,就是沒有相當的設備。  
三四年前普通見解總是愁白話文沒有材料 可教;現在我們才知道白話文還有一些材料可用,倒是古文竟沒有相當的教材可用。我曾說,「那幾本薄薄的古文讀本是決不會教出什麼成績來的」。這話我至今認 為不錯。但除了那本古文讀本之外,還有什麼適宜於教科的書籍嗎?我提倡學生自讀古書,但是有幾部古書可以便於自修呢?我曾舉《資治通鑑》,但現行的《資治 通鑑》,——宋本、百衲本、局本、石印本——哪一部可以供普通中學學生的自修呢?我又說過各種「子書」,但現在的「子書」可有一部適用的嗎?就拿最簡短的 《老子》來說罷,王弼本與河上公本是最通行的了;然而清朝古學大師對於《老子》的校勘訓詁,——如王念孫俞樾等——至今沒有人搜集成一種便於自修的「集 注」。究竟「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二句應該讀「常無」「常有」為兩小頓呢?還是讀兩個「欲」字作小頓呢?「常」字還是作「常常」解呢?還是依 俞樾作「尚」字解呢?
  我又說過《詩經》,但是《詩經》不經過一番大整理是 不配作教本的。二百年來,學者專想推翻朱熹的《詩集傳》,但朱傳仍舊是社會上最通行的本子。現在有幾個中國國文教員能用胡承珙、馬瑞辰、陳奐一班漢學家的 箋疏呢?有幾個能用姚際恒或龔橙的見解呢?究竟毛傳、鄭箋、孔疏、朱傳……哪一家對呢?究竟齊詩、魯詩、韓詩、毛詩的異同,有沒有參考比較的價值呢?究竟 「關關雎鳩」一篇是泛指「后妃之德」呢?還是美文王的后妃呢?還是刺她的曾孫媳婦康王后呢?還是老老實實的一首寫相思的詩呢?這一部書,經過朱熹的整理, 又經過無數學者的整理,然而至今還只是一筆糊塗帳;專門研究的人還弄不清楚,何況中學學生呢?若我們也糊裡糊塗的把朱熹的《詩集傳》做課本,叫學生把〈關 雎〉當作「后妃之德」的詩,那就是瞞心昧己,害人子弟了!  總之,我說的 「沒有相當的設備」,是說古書現在還不曾經過一番相當的整理。古書不經過一番新式的整理,是不適宜於自修的。我們不看見英美學生讀的莎士比亞的戲劇嗎?莎 士比亞生當三百年前,他的戲劇若不整理,也就不好懂了。我們試拿三百年前刻的「四開」(Quarto)「對開」(Folio)的古本《莎士比亞集》,比較 現在學校用的那些有詳序,有細注,有校勘記的本子,方才可以知道整理古書在教習上的重要了。  

整理古書的方法,現在不能細說,只可說幾個必不可少的條件:
  (1)加標點符號。  (2)分段。  (3)刪去繁重的,迂謬的,不必有的舊注。  (4)酌量加入必不可少的新注——這兩條,我且舉一個例。  《詩經》的第一首,舊序與舊注都可刪去,但注下列的幾處:  1. 「關雎」是什麼?  2. 「洲」字,「述」字,「芼」字。  3. 「荇菜」是什麼?  4. 「左右流之」的「流」字,下有「之」字,明是外動詞,與「水流」的「流」不同,故應加注。  5. 「思服」二字,應酌採諸家之說,定一適當之注。  (5)校勘。用古本善本校勘異同,訂正訛脫。  (6)考訂真假。如《書經》的「古文」一部分是二百年來經學大師多認為假的了。如《莊子》的〈說劍〉、〈讓王〉、〈盜跖〉諸篇,是宋人就認為假的了。  (7)作介紹及批評的序跋。每書應有詳明的序跋,內中至少應有下列各項:  1. 著作人的小傳。  2. 本書的歷史。如序《書經》,應述「今古文」的公案。  3. 本書的價值。如序《詩經》,應指出他的文學價值。  有了這一番整理的工夫,我們就可以有一套「中學國故叢書」了。這部叢書的內容,大概有下列各種書:  1.《詩經》  2.《左傳》  3.《戰國策》 4.《老子》  5.《論語》  6.《墨子》  7.《莊子》  8.《孟子》  9.《荀子》  10.《韓非子》11.《楚辭》 12.《史記》  13.《淮南子》14.《漢書》 15.《論衡》 16.《陶潛》  17.《杜甫》 18.《李白》 19.《白居易》20.《韓愈》  21.《柳宗元》22.《歐陽修》23.《王安石》24.《朱熹》  25.《陸游》 26.《楊萬里》27.《辛棄疾》28.《馬致遠》  29.《關漢卿》30.《元曲選》31.《明曲選》……   有了這幾十部或幾百部整理過的古書,中學古文的教授便沒有困難了。教材有了,自修是可能的了,教員與學生的參考材料也都有了。教員可以自由指定材料,而 學生自修也就有樂無苦了。到了這個時候,我可以斷定中學生的古文程度比現在大學生還要高些!大家如不相信,請努力多活幾年,讓我們實驗給你們看!   (第三冊,頁717-722)  


十一,九,三(S.)
  余文燦來,謝叔騫來。  撫五為張少涵餞行,邀我陪客。   下午,鄧芝園來談,大概是代表王亮疇來的,談教育經費事,說明天可發一個月,政府還可派人去慰問教職員(為交通部事)。他要我同去找蔡先生,蔡先生帶了 兒女到先農壇遊玩去了,我們借教育部的汽車,追蹤到先農壇,尋著蔡先生,談了許久。我與芝園又去遊覽一週,我久不到此地了。(病後曾同一涵、夢麟來一 次。)又到城南公園游一次,此地自重開以來,我還不曾來過。  今天《努力》(18)出版,《讀書雜志》第一期出版。兩年的志願,到今年始得看見第一期!    發起《讀書雜志》的緣起   差不多一百年前,清朝的大學者王念孫和他的兒子王引之兩個人合力辦了一種不朽的雜誌,叫做《讀書雜志》。這個雜誌前後共出了七十六卷,這一百年來,也不 知翻刻翻印了多少了!我們想像那兩位白髮的學者——一位八十多歲,一位六十多歲——用不老的精神和科學的方法,校注那許多的古書來嘉惠我們,那一副白髮校 書圖還不夠使我們少年人慚愧感奮嗎?我是崇拜高郵王氏父子的一個人,現在發起這個新的《讀書雜志》,希望各位愛讀書的朋友們把讀書研究的結果,借他發表出 來。一來呢,各人的心得可以因此得著大家的批評。二來呢,我們也許能引起國人一點讀書的興趣,——大家少說點空話,多讀點好書!               

十,二,二二。胡適
  
這是我去年病後做的,現在我也不去修改他,讓他存在這裡,做一個發起的紀念。
   
 《讀書雜志》的辦法
  
一、專篇著作只限於我們讀書研究所得的結果;但隨時遇有國外名著,也選擇一些,介紹他們給國內愛讀書的人。
  
二、對於國外出版的書報,設「介紹外國新書」一欄:我們讀過的書,皆有提要;我們未見的書,但載書名、價目及出版者。
  
三、對於國內新出版的書報,設「書評」一門,作公平的批評,督促出版界的進步。
  
四、我們平時做的文學創作,也選登一點,作為《讀書雜志》的「附錄」。
  
五、本志為無定期的,但平均每年至少出六冊,每冊約八萬字至十萬字。
    
評新詩集(一)
    
△康白情的《草兒》
  上海亞東圖書館發行,一九二二年三月出版,價八角。  
在這幾年出版的許多新詩集之中,《草兒》不能不算是一部最重要的創作了。白情在他的詩裡曾有兩處宣告他的創作的精神。他說:  凡經我做過的都是對的。(頁二五四)  他又說:  我要做就是對的;  凡經我做過的都是對的。  隨做我底對的;  隨丟我底對的。(頁二四三)   我們讀他的詩,也應該用這種眼光。「隨做我底對的」是自由;「隨丟我底對的」是進步。白情這四年的新詩界,創造最多,影響最大;然而在他只是要做詩,並 不是有意創體。我們在當日是有意謀詩體的解放,有志解放自己和別人;白情只是要「自由吐出心裡的東西」;他無意於創造而創造了,無心於解放然而他解放的成 績最大。  白情受舊詩的影響不多,故中毒也不深。他的舊詩如「貳臣猶根蒂, 四海未桑麻」(一九一六年);如「多君相得乘龍婿,愧我詩成嚼蠟嫗」(一九一七年),都是很不高明的。他的才性是不能受這種舊詩體的束縛的,故他在一九一 九年一月作的〈除夕〉詩(頁三○一~四),便有「去,去,出門去!圍爐直幹麼?乘興訪樸園,踏雪沿北河」的古怪組合。「幹麼」底下緊接兩句極牽強的駢句, 便是歧路的情境了。笨的人在這個歧路上仍舊努力去做他的駢句,但是白情跳上了自由的路,以後便是〈草兒〉(一九一九年二月一日)的時代了。  自〈草兒〉(頁一)到〈雪夜過泰安〉(頁四八),是一九一九年的詩。這一組裡固然也有好詩,如〈窗外〉、〈送客黃浦〉、〈日觀峰〉、〈疑問〉;但我們總覺得這還是一個嘗試的時代,工具還不能運用自如,不免帶點矜持的意味。如〈暮登泰山西望〉:  誰遮這落日?  莫是崑崙山底雲麼?  破喲!破喲!  莫斯科的曉破了,  莫要遮了我要看的莫斯科喲!  又如:  你(黃河)從崑崙山的溝裡來麼?  崑崙山裡底紅葉  想已飽帶著一身秋了。  這都不很自然。至於〈桑園道〉中的  山哪,嵐哪,  雲哪,霞哪,  半山上的煙哪,  裝成了美麗簇新的錦繡一片。  現在竟成了新詩的濫調了!  自〈朝氣〉(頁四九)至〈別少年中國〉(頁二八六),共二百四十頁詩,都是一九二○年的作品。這一年的成績確是很可驚的。當時我在《學燈》上見著白情的〈江南〉,就覺得白情的詩大進步了。〈江南〉的長處在於顏色的表現,在於自由的寫實外界的景色。

我們引他的第三段:
  
柳樁上拴著兩條大水牛,
  
茅屋都舖得不現草色了。
  
一個很輕巧的老姑娘,
  
端著一個撮箕,
  
蒙著一張花帕子。
  
背後十來隻小鵝,
  
都張著些紅嘴,
  
跟著她,叫著。
  
顏色還染得鮮艷,
  
只是雪不大了。
  這

種詩近來也成為風氣了。但這種詩假定兩個條件:第一須有敏捷而真確的觀察力,第二須有聰明的選擇力。沒有觀察力,便要鬧笑話;沒有選擇力,只是堆砌而不美。白情最長於這一類的詩;《草兒》裡此類很多,我們不多舉例了。
   平心而論,這一類的寫景詩,我們雖承認他的價值,也不能不指出他的流弊。這一類的詩最容易陷入「記帳式的列舉」。「雲哪,山哪,嵐哪」,固然可厭;「東 邊一個什麼,西邊一個什麼,前面一個什麼」,也很可厭。南宋人的寫景絕句,所以不討人厭,全靠他們的選擇力高,能挑出那最精彩的印象。畫家的風景畫,所以 比風景照片更有意味,也是因為畫家曾有過一番精采的剪裁。近日許多寫景詩,所以好的甚少,也是因為不懂得文學的經濟,不能去取選擇。  

白情的《草兒》在中國文學史的最大貢獻,在於他的紀遊詩。中國舊詩最不適宜做紀遊詩,故紀遊詩好的極少。白情這部詩集裡,紀遊詩佔去差不多十分之七八的篇幅。這是用新詩體來紀遊的第一次大試驗,這個試驗可算是大成功了。我們選他的〈日光紀遊〉第六首:
  馬返以上沒有電車了,  我們只得走去。  好雨!好雨!  草鞋套在靴子上;  油紙背在背上;  顆顆的雨直淋在草帽上。  哈……哈……哈……哈……  好雨!好雨!  *  *  *  *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一路赤腳的女子笑著過來了。  油紙背在背上;  「下馱」提在左手上;  洋傘撐在右手上;  顆顆的雨直淋在綉花的紅裙上。  他們看了我們越是忍不住笑了。  我們看了他們也更得了笑的材料了。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好雨!好雨!  *  *  *  *  過幸橋,  過深澤橋,  我們直溯大谷川底源頭沿上去。  我們不溜在河裡也就是本事了!  哈……哈……哈……哈……  好雨!好雨!  這種詩真是好詩。「看來毫不用心,而自具一種有以異乎人的美」:這是白情評我的詩的話,他說這是美國風。我不敢當這句評語,只好拿來還敬他這首詩,並且要他知道這不是美國風,只是詩人的理想境界。   占《草兒》八十四頁的〈廬山紀遊〉三十七首,自然是中國詩史上一件很偉大的作物了。這三十七首詩須是一氣讀下去,讀完了再分開來看,方才可以看出他們的 層次條理。這裡面有行程的記述,有景色的描寫,有長篇的談話:但全篇只是一大篇〈廬山紀遊〉。自十六至二十三,記五老峰的探險,寫的最有精采,使我們不曾 到過廬山的人心裡怦怦的想去做那種有趣味的事。白情在第二首裡說:  
山阿裡流泉打得欽里孔隆地響,
  
引得我要洗澡底心好動,
  我就去洗澡。  
石塘上三四家荷蘭式的茅店,風吹得涼悠悠地,
  
引得我要歇憩底心好動,
  我就去歇憩。  

這就是「我要做就是對的」。這是白情等一班少年人遊廬山時的精神。我們祝福他們在詩國裡永遠保持這種精神。
  白情的詩,在技術上,確能做到「漂亮」的境界。他自己說:  總之,新詩裡音節底整理,總以讀來爽口聽來爽耳為標準。(頁三五四)  這一層,初看來似是很淺近,很容易,所以竟有許多詩人「鄙漂亮而不為」!但是我們很誠懇的盼望這些詩人們肯降格來試試這個「讀來爽口,聽來爽耳」的最低限度的標準。          
十一,八,三十
   (第三冊,頁744-752) 
   
蔡元培復職後在北大之演說
  北大校長蔡元培於前日復職到校,並決定昨日召集全體教職員及學生到該校大禮堂開會,已志本報。   昨日下午四時,蔡氏與教職員學生等相率到會,蔡氏登台演說,略謂我此次所以辭職者蓋有三因:(一)十八日之暴動,聲勢洶洶,不可響邇,決非曾受教育者所 宜出。(二)徵收講義費,本為小事,而學生與學校尚不能諒解,則其他事務,更無協力進行之望。(三)一小部分人暴動,而大部分居然袖手旁觀,不思設法阻 止。有此三因,故余視為教育界重大問題,即日辭職,毫不留戀。嗣觀自十九日至廿三日之間,學生一致起而維持學校,現象尚佳,且余又詳細調查十八日之暴動, 知該日大多數學生尚照常上課,對於暴動並未聞知,而我前日之觀察,未免神經過敏。故余復職之念遂決。清末,余在南洋公學時,學生曾鬧風潮,余遂辭南洋教 職,與同志組織愛國學社。其時各處學校往往因細故而起大風潮,余察其所以如此之原因,實因其時政治社會大壞,一般青年躍躍欲試,欲為革命運動。此等思想, 既不得發洩於政治,遂乃以學校為試驗場。但學校與國家不同,其在國家,政府由人民產出,而學校並非由學生產出,又國中在野者每有優於政府中人,而學校之教 員則較學生為先進,對於學問有深沉之研究者。且人民與國家之關係,終身不能脫離,而與學校之關係則有一定之時期。准有此數因,人民可以干預政治,而學生卻 不必如此干預學校行政云云。  次胡適演說,略謂清末學生頗喜鬧風潮,但彼時 之風潮,比現在光榮得多,蓋其時鬧風潮之學生,不徒破壞,而能建設,如中國公學、震旦大學、南洋公學等等風潮皆是。余甚希望北大學生亦應注意建設方面。建 設方面之事業可為諸君報告者有數事。昨日評議會通過組織募捐委員[會],擬募捐作三種建設:(一)圖書館,今之圖書館不能合用,為人詬病久矣;(二)大會 場,現在校中無一處足為全校教職員學生會集之所,更無論名人講演、遊藝演劇、音樂演奏等事;(三)寄宿舍,無寄宿舍即不能講校風,現在學生有住哈德門的, 有住順治門的,試問校風自何講起?最終一言,即勸告諸君從學校建設方面著想,慎勿因細小事故不便於自己,便爾騷動,則學校基礎愈見穩固云。  
次蔣夢麟、譚熙鴻、李大釗,均有演說,辭長不具錄。昨日全校男女學生,到者有二千餘人,散會已晚六時餘矣。
   (第三冊,頁902-904) 

 十一,十,卅(M.)
  上課。訪鋼先生。慰慈生一子。  下午開體育委員會。   晚與黃國聰去看開明劇場開演上海新亞公司新出的《紅粉骷髏》影片。此影是袁克文編的,情節絕無道理,幼稚的很。最可笑的是最後捉拿惡黨徒,本在上海,忽 變在蘇州寶帶橋;忽然上高山,忽然下水;忽然用戲台上的武把子,忽然抬出真刀真槍來大舞一場。我把他們自己的廣告附一段於下:   《紅粉骷髏》影戲為上海新亞公司所制,確為中國影片中之最好最有價值之傑作。全劇表情之貫徹,布景之精妙,詼諧處令人捧腹,機警處使人驚心,如黨人劫女 入牢,律師化妝偵探,官廳命警緝拿,惡黨機關逃遁,追捕時歷盡高山大澤,真刀真槍,從山頂滾下,黨徒逃緝,至長橋飛跳入湖,如火如荼,非常好看,真不可以 從前某某等中國影片相比也。  答適之論「除非」與unless   第二十四號《努力週報》登載胡適先生論「除非」的一篇文章,解剖入細,考慮周詳,不愧漢學家本色。不過據我的意見,「除非」的用法,總以現在所最通行的 為最宜,較之徵引典籍,還要適用。假定胡先生所說的完全不錯,然而我們的語法,從古到今,經過許多的變化,刪繁就簡的地方,實在不少。即外國語中,因有 omitted或understood之處,不合於普通文法的亦很多。若是一句一句的替他找出老家,然後再說,未免不勝其煩,且反而有時不被一般人容易了 解了。  我前次所說「除非怎樣,纔能怎樣」,實在是現在最普及的「除非」的 用法。胡先生所列的第四式「除非過半數會員出席,大會才開得成」——就是胡先生演講的時候第一次的說法——亦是這一類。胡先生說他太簡略,應該避免或廢 止,似乎有點過於注重考據方面了。況就以上所說「除非」的解釋而論,確與unless不同,我前次所說的不能算錯。至於胡先生〈一節,〉對於我見教的意 思,是我很感謝的。           十一,十,廿八。 徐一士。   胡適之先生提出來許多證據和款式上的分析,是很細緻的。一士要分別習用的便語,與文法的整語,亦是很對的,因為文法本是一種科學。若平常的語言要處處按 照文法開口,不但精神上時間上太不經濟,而且與普通習辭相反,恐反不能「達意」的效果。這種習用的語言合文法的語言,在納司非耳文法裡面,說得極詳細,舉 的例很多,而且有許多文法上的句子,納氏特別提出叫人們避免的。所以研究文法的時候,不可不知。說話的時候,卻要注意習慣與實效。  
我今揀出兩條來,如
   It is me.  
納氏說:文法家反對此句,以為必須說It is I。
  
但是文法家儘管反對,我們儘管維持。因為It is me,是個成立的習語,established Idiom.
   
you will find that you were mistaken.
  
 you will find that you mistook it.
  
納氏說「第二句按文法是對的,但是以不用為是,因為與習語衝突 against idiom。」
  
所以
  
(1)按習語說「除非」,是中國的詞語,當然要按中國普通的習慣。胡先生所舉的《水滸》、《紅樓》、《琵琶記》、《四郎探母》各例,是第一、二、三、四式樣樣都有。我現在再就戲詞裡舉幾個,例如:
  
要俺歸降,除非日從西起。(《胭脂虎》)
  
要俺的標本除非兩家扺換。(《惡虎村》)
  
若要豪傑來歸降,除非你妹配鸞凰。(《戰太平》)
   
以上諸氏,合《四郎探母》的「要相逢,除非是夢裡團圓」,都是「除非怎樣,才能怎樣」,就是適之先生所定的第四式。就如適之衝口而出的「除非過半數會員 出席,大會才開得成」,豈不亦是這樣說來,熟習便利之故。所以一士認此式為一種Established Idiom。說他文法上不完整是可以的,說他「應當避免或廢止」是不必而且不可能的。
  
(2)按文法說,「除非」的解釋,胡先生和胡先生的諸位朋友已經辯論過的,我且不必參加,現在就我自己的意見說說。我以為「除非」是一個偶行的聯繫詞,可以分析為:「……除非……」,「非」字代表「無」和「不」等一切的否詞。今舉「除卻巫山不是雲」一句為例,
  「除卻」巫山「不是」雲=「除」巫山「非」雲=「除非」巫山才是雲=若是雲,「除非」巫山。  

依此式去證驗胡先生第一次所說「除非過半數會員出席,大會才開得成」,實在沒有說錯,因為這就是「除卻」過半數出席,「不能」開會。
  我還有要說的一點,就是適之先生所說,「凌霄說除非與unless意思相同,都是……」,這話有點兒錯誤。我所云「此兩種意思相同,指明……」,是言兩個全句的意思,不是單指「除非」和unless而言的。            十一,十,二十。 徐凌霄   (第三冊,頁90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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