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

「科學精神與科學方法」──《水經注案》鑽研/『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程巢父)

 2006.12 明報月刊
 http://www.mingpaomonthly.com/cfm/Archive2.cfm?File=200612/cal/02a.txt
胡適遺墨:科學精神與科學方法 (程巢父)
胡適遺墨
  一九二八年九月,胡適在《治學的方法與材料》裏說﹕「科學的方法,說來其實很簡單,只不過『尊重事實,尊重證據。』在應用上,科學的方法只不過『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在歷史上,西洋這三百年的自然科學都是由此 方法取得成績;中國這三百年的樸學也都是這種方法的結果。顧炎武、閻若璩的方法,同伽里略、牛頓的方法是一樣的;他們都能把學說建立在證據之上。戴震、錢 大昕的方法,同達爾文、柏司德的方法,也是一樣的;他們都能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一九三○年冬,胡適從他的《胡適文存》一、 二、三集裏選出二十二篇文章分作五組,編成一本《胡適文選》,以《介紹我自己的思想》為題,作為這本《文選》的「自序」。其中,第五部分說﹕「在這些文字 裏,我要讀者學得一點科學精神,一點科學態度,一點科學方法。科學精神在於尋求事實,尋求真理。科學態度在於撇開成見,擱起感情,只認得事實,只跟覑證據 走。科學方法只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十個字。」
  周一良晚年說﹕「關於胡適之先生所謂的『考 據癖』,我認為根源在於知識分子的求知欲……由此也想到胡先生的名言﹕『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這兩句話後來受到種種無理非難與批判,其實本屬至理名言, 是作學問必經的步驟。猶如把對學生的教學比作應當給獵人一桿槍而不是一袋乾糧一樣,都是真理而被錯誤地荒謬地批判。胡先生這兩句話,近來已有人為之『平 反』,恢復名譽了。」(周一良﹕《追憶胡適之先生》,收於《郊叟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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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的精確(1999/11)
  《星際大戰首部曲──危機潛伏》似非真的《首部曲》正如我們不能寫一本《古今第一人》而不說出所謂的第一人是誰。 (文意不清楚 此文沒談可運作的定義 胡適不談大歷史/多談問題...... )
  胡適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 》的影響很大,其實這要從他們的一系列論考據學中,要求「拿出證據來」的文章中了解才行,否則只是口號。
  有意思的是,這口號是受到杜威How to Think 一書的影響.....我們必須了解,為什麼杜威的思考過程,到了胡適,成為「二步」呢?
  「假設-求證」也許可以了解是Plan-Do-Study-Act中的 "Plan-Study"。而將數循環中Do-Study-Act,濃縮成求證。這樣的缺點是什麼呢?也許在學者研究中,這樣區分已經夠了。
重要的是先要有假設(理論)。也就是說,在還沒有正式方法學以前,清儒等考據學家已在落實了。清楚的表達也是相當重要的......

大福爾摩斯兼法官──《水經注案》鑽研(1999/11)
  要了解胡適人格何思想,必須談胡適花了後半輩子功夫來鑽研世界各地版本的《水經注》,著述/手稿達六十餘萬言。像我們這種外行人,對於這即使只能看熱鬧,都該也些同情的了解。
  許多「胡適之的朋友」也沒辦法諒解或了解胡適在方面的努力。像唐德剛在《胡適口述自傳》的註中,多處詳說:
 「……可是正當杜威之學走向一個新階段之時,他底東方第一大弟子卻大開其倒車──到處宣傳其早已與時代脫了節的,停滯在『訓詁』、『校勘』階段的『治學方法』;他雖然自己滿口『自由、民主』,而每日埋頭鑽研的卻是一部支離破碎的『水經注』!天下事之『不調和』者有若斯者乎?……

──《胡適口述自傳》唐德剛譯注,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頁139,1981
  其實,我們大部分的人都以為搞學問有所謂的「大題目」,要在那些方面有些類似石破天驚的立論,才算有成就。這是 弄不清楚科學的本質為何胡適心路及思想發展的邏輯,因為他認為只要本著科學精神去「大膽假設」,尤其去「小心求證」,萬事萬物皆可稱得上是科學。
科學更要點點滴滴努力累積,不計 世俗功利及喜好,但求真理。
 「……胡適晚年考證《水經注》,固然是為了平反他所崇敬的戴震的冤案,但也蘊含其他原因。他在一九四四的日記中說:”我從研究《水經注》大疑案,領悟到中國向來的法堂審案的心理成見是不利被告的。中國人的心 理是空穴來風,必有所自。”他認為中國法庭的證據法問題與人權保障有關。雖然中國有疑罪維輕、從寬發落的名言,但仍使從寬發落的人終身不能洗刷冤枉。他主 張中國法理學應向證據法方面發展,曾多次與人討論這一問題。一九四四年九月曾與劉全昌談此意。十月又與武漢大學就受葛揚煥談此意。他問葛:”今日中國訴訟 法的根據是什麼?”葛答:”是所謂自由心證。”胡適這一研究是很有意義的。如果談到胡適晚年對《水經注》的研究興趣,而不注意這一點,那麼對他的理解就不 全面。……」

──《晴園論學集》王元化,上海古籍出版社,頁 624-625,1994年
  胡適一向認為判案和考據是科學的,所以能把許多學術公案會診一下,就是科學的認識。讀者或許了解西方用統 計方法推論、判斷「作者為誰」,已成為「制式化的學問」(例如據云為新發現的莎士比亞之作品,如何用字彙頻率等方式去判斷)。胡適及考據先賢們很早就了解這 了,只是他們沒有電腦協助分類(這點苦功夫可替代),沒有統計理論作方法論基礎,但他們具備更了不起的人腦專家系統。例如胡適很早就知道《紅樓夢》前八十 回和後四十回作者是不同的。他早期作《「易林斷歸崔篆」判決書》(1941),也是這方面的表現。
  許多人都用湯用彤教授利用《高僧傳》等資料「小心求證」,終於打通中國思想史中佛教部分的任督二脈而有成。而胡適在思想史部分的貢獻也大多被輕估了,尤其是胡適在《水經注》上下工夫的心意,其實就是他的學術遺產、遺言。
費海璣先生在《漢學反哺集》(台北: 商務 )中對《胡適手稿》第一集下過功夫,為我們整理出胡適在戴東原辯誣時所採用的「羅素方法」,以及他們如何在「程朱戴胡(適)」中找出「中心價值系統」: 胡適在這些方面的功夫,是重視人格、尊嚴和社會正義的,也是「中國文化史」智慧累積必要的功夫(這是胡適自稱為酈學家──它攸關國民經濟生活變遷,作為史 的更大學問)。費南璣先生直把胡適在「戴震三案」中所作「代駁辯」比成柏拉圖不朽作品Apology。我是這方面的門外漢,只能拾費先生的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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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先生民國四十八年十一月廿九日在臺大法學院講演「科學精神與科學方法」
 (參考胡頌平《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 》 頁30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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